中国网12月29日讯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民政部发布《关于全国性社会组织办理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注销清算审计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全国性社会组织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由民政部委托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承担费用。

通知要求,申请人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应当向民政部一次性提交《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变更登记申请表》和《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民政部委托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后,根据审计情况作出同意或不同意变更的决定。

通知表示,申请人办理注销登记,应当向民政部一次性提交注销登记申请书、《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注销申请表》、债权债务公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清算报告书,社会组织履行内部程序有关文件;有业务主管单位的,还应提交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注销登记的文件。民政部委托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注销清算审计后,作出同意或不同意注销的决定。

通知透露,民政部目前正在开展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招标工作,待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确定后,将在中国社会组织网发布中标名单,并明确申请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注销清算审计的办理流程和要求。全国性社会组织在此期间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的,可待中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名单发布后,再进行相关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