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著名城市管理与综合行政执法专家罗亚蒙教授一行到胶州实地考察调研后,对胶州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果给予高度评价。随后,胶州荣膺“全国文明城市”桂冠名列全国县级城市第一名,其中行政执法系统做出了巨大贡献。这一切,都得益于胶州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改革的顺利推进。
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2017年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山东省胶州市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首批试点城市。2017年以来,胶州市紧紧围绕为全国行政执法改革趟路子、定标准、作示范的目标定位,强化问题导向,创新体制机制,三项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改革共识
胶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工作,将其纳入全年重点改革任务和《政府工作报告》重要内容。2017年4月25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政府法制、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以及重点执法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调度工作推进情况。6月14日,市政府印发督查通知,将三项制度试点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政府督查室进行跟踪督查,每月印发督查通报。8月31日,胶州市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了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推进情况汇报,要求加快制度创新步伐,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尽快出经验、出成果、出样板,得到了各级领导的一致肯定,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山东省青岛胶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大楼/罗亚蒙摄
创新制度体系,强化顶层设计
为保障试点工作顺利推进,胶州市结合行政许可平台、行政执法平台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信息公示滞后、案件录入不及时等问题,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着力构建“1+6+6+1”的制度体系。
“1”即1个工作方案。以试点工作方案为引领,成立组织协调机构,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和时间节点,落实保障措施。
“6”即6项配套制度。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和《执法信息公开审核和更新办法》,明确执法信息公示的内容和方式;制定《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和《视频音频记录办法》,明确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环节的记录要求;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和《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确定法制审核的范围和内容。
“6”即6项工作机制。以行政许可平台和行政执法平台为依托,完善执法信息外网公示机制和内部共享机制,通过外网公示、定点查询、定期通报等方式,实现执法信息“双共享”,即在行政机关和相对人之间共享,在各行政机关之间共享;以贯彻落实《山东省执法监督条例》为突破口,建立重大执法决定目录清单机制和法制审核人员综合调配机制,增强法制审核能力,提高法制审核质量;以记录保存试点工作重要数据为出发点,健全试点进展情况统计报送机制和联合督查机制,将试点情况形成分析报告,作为总结试点经验的重要依据,并纳入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范围,单独进行考核验收。
“1”即1个问责办法。法制办会同监察局制定《胶州市推进国务院三项制度试点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对未按照规定公示相关执法信息、未按规定及时录入执法案件、未按规定履行法制审核程序的单位和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有效保障了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
把牢关键环节,确保改革成效
主动公开,将执法信息置于“阳光下”。一是覆盖全程扩大公示范围。坚持主动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将信息公开覆盖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许可、处罚、强制、征收等2600余项行政执法行为纳入公开范围,通过各级政务网站,全面公示执法主体、法律依据、办理程序、办理期限、办理结果和监督方式等信息,树立阳光政府的良好形象。二是升级平台提高公示效果。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运作模式,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信息公开问题,完善行政许可平台和行政执法平台的事中、事后动态查询机制,群众可通过登陆政务网站,申请查询相关案件办理进度和案件信息。三是多方联动用好公示信息。加强两大平台与“信用胶州”体系建设的联动,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完善市场主体负面执法信息“黑名单”制度。将规划建设、土地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重点负面执法信息列为失信记录纳入社会信用体系,一处亮红灯,处处受限制,倒逼市场主体依法办事、诚信经营。
全程留痕,为执法行为安上“电子眼”。一是抓住案件录入这一重点。案件数据是支撑行政执法平台运行的基础。依托信息化技术和两大平台的全过程记录功能,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认识,引导、督促各执法单位及其执法人员,积极主动开展案件数据录入工作。对使用专用执法平台的单位,为避免重复录入,采用协调上级业务部门开放数据端口的方式,实现案件数据共享;对暂时无法实现共享的专用执法平台,采用为法制办、检察院、监察局增设执法监督端口的方式,实现对案件录入的全程监控。2017年以来,全市已累计录入案件2400余件,实现了从案源登记到执行完毕的全程网办、全程监控、全程留痕。例如胶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打破传统执法模式,创新性的研发了网上办案平台,所有案件自立案至结案的全部过程实行网上闭环运行,完善监督考核体系,使整个执法流程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公开透明。二是突出音像记录这一关键。2017年以来,各执法单位根据执法实际需要,共增配执法车辆62部、执法记录仪278台、移动执法终端405部、无人机49台,为有效记录执法过程提供了强有力的物质保障。对现场检查、抽样取证、行政强制等易引发争议的环节,实时进行记录,在有效规范执法行为的同时,也为执法人员依法履职提供了鉴证和保护。三是强化执法监督这一保障。为贯彻落实《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法制办联合检察院建立联动监督机制,在行政执法平台为检察院开通监控端口,双方通过行政执法平台实时监控案件650件,通过实地抽查案卷的方式检查案件316件,出具整改意见书89份,下达监督意见书7份,有效提升了执法监督的严肃性和震慑力。
严格审核,给执法决定戴上“紧箍咒”。一是强化法制队伍建设。针对目前各执法单位法制审核人员不足的现状,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选聘20名法学本科学历以上的人员担任政府雇员,根据执法实际需要,安排至重点执法单位,协助完成法制审核工作。二是明确法制审核范围。立足政府权力清单梳理结果,梳理确定27个执法单位共计1700余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形成目录清单,并通过政务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三是严格法制审核程序。进一步明确各级法制机构的审核职责,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则,切实提高审核质量。例如胶州市环保局今年的复议诉讼案件数量比2016年下降了67%,有效提高了重大执法决定的执行力和政府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