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广安市邻水县地税局获悉,为确保环保税在该县顺利开征,该局自觉履行牵头部门职责,主动与相关部门对接,全力以赴推进环保税开征各项准备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环境保护税法的总体思路是由“费”改“税”,即按照“税负平移”的原则,实现排污费制度向环保税制度的平稳转移。

“环保税征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必须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联合环保、财政部门,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部门责任,为环保税顺利开征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和制度保障。

目前,该局正组织各税源管理单位认真学习《环境保护税法》,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对环保局移交的72户缴费单位摸底排查,精准识别,建立纳税人花名册;对全县已纳入管理的缴费单位和此次新清理出来的应纳税单位,按照“税费平移”的原则进行全面的税源测算,预测年度税收任务计划。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加大在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的宣传力度,并利用纳税大厅公告栏、城区公共场所LED、税法流动车、纳税人学堂、税企QQ微信群等载体对《环境保护税法》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征纳氛围,确保环境保护税开征工作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