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1月24日讯 2017年9月,太仓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刑事诈骗案,被告人阿艳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同时责令其退出抵赃款人民币32万4千元。暂扣于公安机关的作案工具军装军帽肩章等物品,也予以没收。

阿艳是阿林在网上结识的女友。当时阿艳自称是昆山消防大队上尉参谋,照片上的她英姿飒爽。而聊天过程中,阿艳谈及因工作原因不能经常外出导致自己一直单身的时候,那直爽坦率的态度也让阿林极为欣赏,随后两人以结婚为前提开始了交往。正当阿林沉醉在爱情的美好中时,公安局的同志却给他送来了10万余元,同时告诉了他事情的真相。

经审理查明,2015年11月至2017年3月期间,被告人阿艳通过网络结识了本案的三名被害人,并对被害人谎称自己是昆山消防大队上尉参谋,隐瞒婚史并使用化名与三名被害人发展男女朋友关系,期间以共同还贷、装修婚房、帮助理财为由,采用骗取银行卡提现、微信转账等手段,实施诈骗作案3次,骗得人民币合计42万8千余元。

案发后,被告人阿艳已赔偿被害人阿林人民币104620元,得到被害人阿林的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阿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阿艳当庭自愿认罪,且退出了部分赃款,得到了部分被害人的谅解,对此,予以酌情从轻处罚。

(记者胡永平 通讯员朱恩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