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1月9日讯 (记者胡永平)据最高检消息,安徽省司法厅原副厅长程瀚涉嫌受贿罪、徇私枉法罪一案,已由蚌埠市人民检察院向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本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由蚌埠市人民检察院管辖。

蚌埠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6年至2015年2月,被告人程瀚利用其担任安徽省公安厅办公室主任、合肥市公安局局长、合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安徽省司法厅副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或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汽车牌照办理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其特定关系人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巨额财物;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徇私枉法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早在2016年10月31日下午3点59分,最高人民检察院微博曾发布消息:2016年10月28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安微省司法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决定逮捕。

程瀚

    曾被称为“耳光局长”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作为曾经的省会城市公安局一把手,程瀚以个性突出、作风强势着称,其曾“掌掴副局长”一事在安徽官场广为流传。而他被调往省司法厅,也不排除与此事的不良后续影响有关。

熟悉合肥公安系统的多位人士向澎湃新闻记者证实,大约在2013年前后,因意见不合,程瀚在一次饭局现场当众掌掴合肥市公安局一位副局长。由于用力过猛,这位副局长甚至被打掉了一颗牙齿。事后,该副局长家属就一直向安徽省有关部门举报程瀚,而程瀚也借此收获了“耳光局长”的名号。

鉴于此前合肥公安特别是交警系统的重大变故,多位安徽政界知情人士认为,程瀚的主要问题应该发生在合肥市公安局局长任上。

  程瀚简历

    程瀚,男,汉族,1963年11月出生,安徽繁昌人,硕士研究生学历,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原任省司法厅副厅长、党委委员。分管厅国家司法考试处、厅公证管理处、徽元公证处、厅警务训练基地和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工作经历:

1981年9月至1985年7月,安徽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学生;

1985年7月至1997年11月,安徽省公安厅办公室办事员、科员、副科长、科长;

1997年11月至2000年5月,安徽省公安厅办公室副主任;

2000年5月至2004年12月,安徽省公安厅一处处长(其间:2001年9月至2001年11月参加省委党校县处级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4年12月至2007年4月,安徽省公安厅办公室主任;2007年4月至2007年7月,合肥市公安局党委书记;

2007年7月至2008年9月,合肥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2008年9月至2011年4月,合肥市公安局局长(副市长级)、党委书记;

2011年4月至2014年8月,合肥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其间:2008年9月至2011年6月参加合肥工业大学行政管理与电子政务专业学习);

2014年8月,安徽省司法厅副厅长、党委委员。(简历摘自安徽司法行政网)

2016年5月,涉嫌严重违纪,接受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