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基层属地及时化解物业小区矛盾,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近日,重庆市黔江区在六个街道办事处和镇政府新增物业管理职能,落实一名专兼职工作人员从事物业管理工作,规范镇街物业管理。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原则,镇街物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物业管理工作,指导辖区内业主大会成立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解物业管理纠纷,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的关系,处理和纠正业主委员会违反程序和规定履职的行为等。镇街物业管理部门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问题进行分类分级建档调解,对于矛盾纠纷涉及调处部门较多或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做好风险识别、评估、控制和汇总报送等工作,及时促进属地化解。同时充分发挥区、镇街两级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实现信息互通和共享。

镇街根据物业管理工作任务轻重、人员配置情况,匹配相应工作经费,区财政给予补助,国土房管部门实施业务指导,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不断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镇街还须将辖区物业管理的专职人员姓名、单位(科室)、办公电话公示在辖区各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方便群众直接联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