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新闻10月31日讯(记者魏婧)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10月30日至11月4日在京召开,会议审议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

为进一步规范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的适当调整,草案划定红线,必须坚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不得打乱重分的原则;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鉴于各地情况差异较大,草案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地方性法规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