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社区优势开展儿童伤害早期干预服务—— 社区儿童伤害防治倡导会”现场。中国网记者 张艳玲 摄

中国网新闻9月1日讯(记者 张艳玲)由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与亚洲基金会(美国)北京代表处联合主办的“利用社区优势开展儿童伤害早期干预服务—— 社区儿童伤害防治倡导会”8月 31日在北京召开。

会上公布了《社区儿童伤害防治服务手册》及“社区儿童伤害防治”网络公开课程(http://www.gywx.org/course/146),旨在提高社区(村)儿童主任提供儿童伤害早期干预服务的能力,减少儿童伤害的发生。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副代表郑道致辞。中国网记者 张艳玲 摄

“针对儿童的暴力是可有效预防的”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副代表郑道在致辞中表示,任何针对儿童的暴力均是可有效预防的。但由于操作上的困难、发生儿童伤害的环境具有隐蔽性等因素,儿童伤害事件往往都是在发展到非常严重的程度时才被发现。

郑道说,预防暴力对于实现儿童权利至关重要,会改善孩子的福祉,提高儿童认知。遭受暴力并缺乏保护的儿童大脑发育较差,学习也差,长大后社交和情感功能会削弱。任何孩子都不应遭到这样对待。

他说,针对儿童的暴力无处不在,每天都在发生,孩子可能遭受来自熟人、社会、学校、家庭或网络社会陌生人的虐待、欺负、殴打,或者情感被监护人忽略等问题。仅在亚洲地区童年暴力就导致了数十亿美元的损失,大约占这个地区GDP的2%。

免遭暴力是《国际法》与中国国内法确定的每个儿童应享有的权利。目前中国正在逐步加强这方面工作,2016年3月,《反家庭暴力法》的正式实行是一个里程碑。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副院长高玉荣介绍“社区儿童伤害防治”项目情况。中国网记者 张艳玲 摄

“儿童主任”可解决儿童保护的“最后一公里”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副院长高玉荣介绍,我们的一项调查显示,68.63%的家长没有对孩子做过任何关于防止伤害的教育,甚至41.37%的家长根本没对孩子提过有防暴力知识。

儿童伤害防治,预防很重要。如果想及早发现儿童伤害风险,就必须做到与儿童“零距离”服务,“儿童主任”模式可达到这一要求。

“儿童主任”的主要任务就是预防。他们是在村(居)开展与儿童相关服务的专业工作人员,工作在儿童身边,定期进行儿童家访、开展儿童及家长集体活动、组织社区宣传活动,成为第一个发现儿童需求、第一个满足儿童需求的人。

“他们以发现为主,评估处理为辅,有问题,还能获得我们提供远程监测和技术支持及解决办法。这实现了与儿童的“零距离”接触。”高玉荣说,“社区儿童伤害防治” 项目充分利用“儿童主任’的优势,为他们定制了一套适合在社区或村里开展服务的工作方法,帮助“儿童主任”更专业地开展儿童伤害防治服务。

郑道说,“社区儿童伤害防治”项目为儿童福利主任们提供了更重要的支持,为儿童提供基层保护。“我们需携手并进,建立强有力系统,推进中国儿童福利保护服务体系工作,确保每个儿童都得到保护,并实现其权利。”

亚洲基金会(美国)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计洪波发言。中国网记者 张艳玲 摄

亚洲基金会(美国)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计洪波认为,“社区儿童伤害防治” 项目关注的是儿童伤害防治模式,充分利用社区的儿童保护人才,像具备一定能力的“儿童主任”,通过加强他们在儿童伤害防治方面的工作能力和技巧,及早发现儿童暴力风险,以达到保护儿童的目的。

国务院妇儿工委副主任宋文珍发言。中国网记者 张艳玲 摄

国务院妇儿工委副主任宋文珍认为,要将儿童保护工作落实到每一个社区,每一个家庭,每一个孩子的身上,来解决儿童保护的“最后一公里”。很多儿童暴力事件根本的问题是儿童保护的“最后一公里”甚至“最后一米”没打通。

她说,“社区儿童伤害防治”项目利用社区资源,依托社区开展儿童保护工作。通过“儿童主任”识别、预防、发现、报告、处置儿童所面临的暴力伤害事件,能有效解决儿童保护工作的“最后一公里”,推动解决儿童伤害预防和控制。

大咖纷纷为儿童保护工作支招

做好儿童保护工作,宋文珍建议,在社区成立儿童保护办公室和为所有家庭、孩子服务的儿童之家,给孩子提供游戏、活动、娱乐、课后看管、临时照料等服务。依托儿童保护办公室和社区儿童之家运行一套儿童保护的工作流程,让社区儿童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台北大学法律学系教授徐慧怡发言。中国网记者 张艳玲 摄

台北大学法律学系教授徐慧怡发现,0-6岁的儿童是最容易受到忽视的,也是最需要保障的,要保护他们,最主要的是建立一个系统化联结的社区。她认为,对儿童不仅是救援,还要做到风险庇护。不仅保障儿童的当下,也要保护他们未来的发展。台湾的儿童保护工作是成立以家庭为服务中心的保护系统,提供宣传预防支持和相关服务的三级保护工作。

她建议,加强对社区社工培训,提升他们的沟通协调技巧,增强社区资源联结能力,建立社工督导机制,让其随时得到救援和帮助。另外,要让公权力介入儿童保护工作,公权力是从法律和执行层面都能达到目的的最有效手段。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说,社区儿童伤害防治是很重要的工作,我们要利用好这个平台,成立儿童伤害防治联盟,拓展儿童伤害防治知识,切实保护儿童权利和发展。

他呼吁,从事儿童保护工作的机构应充分发挥“儿童主任”模式在儿童伤害防治工作方面的优势,通过开展早期干预服务,减少儿童伤害事件发生的几率,保护好我们的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