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9月18日,时任福建省委副书记习近平为“漳州110”题词“人民的保护神”。1997年,“漳州110”被国务院授予“人民的110”荣誉称号。近年来,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作为“漳州110”的首创机关,始终牢记习近平同志重要题词精神,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和社会治安形势的新变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服务为先导,不忘初心、砥砺前行,赋予“漳州110”新的责任使命与职责内涵,在曾经连续八年荣获“全国优秀公安局”的基础上,先后被全国总工会授予“五一巾帼标兵岗”,被公安部评为“全国‘清剿火患’战役成绩突出县级公安机关”和“公安部‘210’工程建设‘五十百千’示范单位”,被省总工会授予“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状”,被省公安厅记集体二等功,被市委市政府记集体三等功和授予漳州市第十二届文明单位,荣获第十二届福建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近三年没有发生在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辖区群众安全感满意度逐年提升。

一、以民为本,服务为先

牢牢把握“为民服务”这一宗旨,始终坚持“人民的困难就是我们的困难,群众的满意就是我们最大的心愿”,把群众需求作为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阳光警务亲民安民,践行“漳州110”“四有四必”庄严承诺,落实“马上就办、办就办好”,以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为目标,推行“阳光警务”,出台接处警规范,优化接处警模式,让人民群众时刻感受到民警守护在身边。坚持深化改革便民利民,在全省率先实行居民临时身份证办理“立等可取”,身份证补办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将出入境受理服务点延伸至天宝、石亭、浦南三个郊区派出所,方便群众就近办理出入境业务,让人民群众时刻感受 “漳州110”式的周到便捷服务。坚持警务创新贴近民心,依托“漳州110”“芗城公安微警务”“微服务快速办理通道”等微信公众号,快速审核、登记、办理出生落户、户口迁移、变更更正等20项户籍业务,真正“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坚持爱心帮扶温暖民心,社区民警植根社区、情系百姓,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对辖区的困难户、低保户、帮扶济贫户的情况了然于胸,为群众排忧解难,涌现出最美警察赵振林、亲民爱民陈云城等一批先进典型。2015、2016年分局民警共走访慰问、帮扶群众796户,为困难家庭办实事67件,捐赠物品、现金总额累计60.98万元。

二、聚焦民情,精准宣传

牢牢把握“忠诚履职”这一核心,积极探索提升人民群众防范违法犯罪能力的新路子,紧扣民生民意,推行“一年一主题”宣传活动,累计开展“全国110宣传日”活动31场。2015年以来,先后以“110与您携手共创平安”“群众的110,你我的30年”“公安110,为民保安宁”为主题,组织各警种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和社会效果。特别是针对当前电信网络犯罪多发高发实际,着眼打通宣传防范上下贯通的“最后一公里”,建立“三四五”宣传工作机制,发送防诈骗短信360万余条,利用“芗城公安微警务”微信公众号推送防诈骗信息528条,进校园开课宣讲64场次,受众人数近20万人次,占辖区学生总数近40%,辖区群众防诈骗宣传知晓率从原来的36.6%提升到62.8%,现辖区电信网络诈骗警情下降20%的显著成效。“三四五”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诈骗精准宣传工作法和校园防骗定向宣传做法得到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专刊推介。

三、激发活力,建强队伍

牢牢把握“过硬队伍”这一根本,大力弘扬“忠诚、奉献、卓越”公安主流文化精神,以健全的党组织和工会组织为依托,以典型示范为引领,以爱民实践为载体,积极开展职工职业道德实践活动,造就一支忠诚、为民、担当的公安队伍,实现“被动警务向主动服务”的华丽转型。创新构建以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为平台的网上思想政治工作阵地,开通使用“微警讯”交流平台, 做到随时随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随时随地管理队伍。制定“一四六”绩效考评办法,实施分类施考、分档评定、分别奖惩,充分民警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开展争创“人民满意的110式警队”和“人民满意的110式民警”活动。成立“芗城公安志愿服务队”,组织开展“学雷锋•和谐警民情”、“普法进社区”等系列志愿服务活动,引导民警主动深入群众、服务百姓。落实“两个责任”,细化“三项制度”,深化“四种形态”,引导民警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公安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