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在美丽而富有传奇色彩的天山脚下,今年年初诞生了一个“守望正义——群众最满意的基层检察院”,而获此殊荣的便是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检察院。这是西北地区唯一一家入围单位,全国也只有十家单位入选。

天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新钢向媒体介绍为民服务中心的情况。

中国网8月21日电 (记者胡永平)近日,记者随中央媒体采访团来到了位于我国边疆地区的天山区人民检察院,有机会近距离观察和了解这个群众最满意的基层检察院。

在记者第一眼看到天山区人民检察院的样子时,觉得它确实很“基层”,一栋矮小的办公楼显得有些破旧,与周围高楼林立的环境显得有些格格不入。据说这个办公楼已经有30多年的历史。

但这陈旧、局促的办公环境并没能阻碍干警们的工作热情,大家因地制宜、因陋就简,不断创造了众多天山区检察人的奇迹和辉煌!天山区人民检察院近年获得国家级荣誉10余项、自治区级、市级荣誉20余项。今年2月份,又被评选为 “守望正义——群众最满意的基层检察院”,这对于一个位于边疆地区的检察院来说,实在难能可贵。

“为民服务中心”为百姓提供一站式服务

在一楼的“为民服务中心”大厅,记者看到,行贿档案查询、控告申诉接待、律师接待、民事行政当事人接待等服务窗口一应俱全。同时,为了方便群众,大厅还设置了急救箱、雨具、WIFI、老花镜等。天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新钢对记者说:“我们尽量让办事群众在轻松的环境中解决所需。”

王新钢告诉记者,2015年,天山区人民检察院在全疆首创了这个“为民服务中心”,通过剥离整合检察工作中对外直接与群众发生工作联系的30多个环节,形成“一站式“服务模式,让群众感受到更高效便捷的服务。

交通不便,语言不通等原因,使得诉讼参与人查询案件信息也成了一件极其困难的事。“为民服务中心”集思广益,依托天山区人民检察院电子检察工作站、微信公众号、电话等方式,只要有诉讼参与人查询案件,在经过核实身份后,便给予答复,通过解释案件办理流程,为群众答疑解惑。

对于偏远地区的诉讼参与人,为民服务中心在与业务科室沟通后,还会采取主动联系的方式。比如,喀什巴楚县的农民吾某的儿子因为涉嫌盗窃被批捕,他虽然收到了公安机关的汉语的拘留通知书、逮捕通知书,但因为是邮寄送达,吾某又不识字,对法律知识又欠缺,四处奔走了一番,得知的仅仅是儿子被抓了。关于为何被抓,在哪里羁押,由哪个部门办理,结果会如何则一概不知。“为民服务中心”的干警在收到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后,发现该案犯罪嫌疑人为流动人口,家属均在原籍。

于是,干警与吾某取得了联系,从案件简况,诉讼各阶段的案件期限,办案流程及可能判处的刑期做了详细的解释。心急如焚的吾某对干警热情周到的帮助非常感激。王新钢说,干警们在得到肯定的同时,也更加认真细致地为群众服务,经过“为民服务中心”的努力,使全疆各地,远隔数千里之外的诉讼参与人,免去旅途劳顿就把问题解决了。

把“电子检察院”送到群众家门口

2015年,天山区检察院在全疆首创运用“互联网+检察工作”,设立社区电子检察工作站,把检察服务送到了群众家门口。”天山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戴长新在向记者介绍时说:“社区电子检察工作站借助互联网信息技术,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可以让人民群众更便捷地了解、监督检察工作,更加直接有效地建立起检察机关服务社会、关爱民生、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长效机制。”

天山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戴长新向媒体介绍社区电子检察工作站。

社区电子检察工作站主要6大宣传栏目,每个模块有下设子模块,分汉语和维吾尔语两个版本。“利用智能手机扫描电子检察工作站二维码进入手机端页面,就可以与我院干警进行互动联系。” 戴长新说,天山区检察院干警娜扎在电子检察工作站看到了艾某“希望了解儿子涉嫌盗窃案的情况”的留言,娜扎迅速查询并答复了他。原来艾某家住喀什,与乌鲁木齐相距一千五百公里,通过电子检察工作站进行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避免了艾某的车马劳顿和不必要的支出。

除此之外,广大群众还可以通过安装在社区工作站的“电视屏幕”,实时了解各类法律知识、各项检察业务,还能及时了解到党和政府的各项惠民、便民、利民政策等。通过二年多的运行,很多办事群众反映该平台易于操作,十分便捷,真正做到了便民利民,社区电子检察工作站也被百姓亲切的称为“家门口的电子检察院”。

“雪莲花工作室”为迷途的孩子点亮回家的路

王新钢检察长告诉记者,未成年人涉刑案件办理的探索创新是他们近年来重点推进的一项工作。天山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科自2015年成立以来,按“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模式,共受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7511447人,并成立了集询问、讯问、法治教育、帮教关爱于一体的“雪莲花工作室”。另外,检察院先后在学校、社区、部队开展“未成年人常见犯罪类型及预防”法律关爱讲座,积极参与校园欺凌专项整治,与天山区公安分局举行“校园霸凌”座谈会,共同打击校园霸凌,维护和谐校园环境。

中央媒体记者们参观未检“雪莲花工作室”。

“我们还制定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规程、涉罪案件相对不起诉和附条件不起诉适用标准,最大限度地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王新钢说,在该院未检科办理的一起抢劫案中,14周岁的嫌疑人阿某拒不配合讯问工作,说出来后继续抢劫,抓不住是运气,抓住了认倒霉。承办人觉得这里面肯定有问题,于是就和公安机关进行了联系。公安机关告知,阿某系被拐卖后解救回疆的孩子,因为被拐卖时年龄太小,对自己的父母及家庭住址一无所知。承办人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听完后她久久不能平静,原来孩子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他有个悲惨的童年。于是,承办人决定再去看守所和孩子见面,这次她不是以检察官的身份去,而是以一个母亲的身份去见他。

一开始孩子还是很抵触,接着承办人用心理学的知识渐渐打开了孩子的心扉,孩子终于大声痛哭,脱下衣服露出了满身的伤疤,说了自己的身世。原来这个孩子被拐卖时大概只有4岁,出疆后被人培养成小偷,每天有任务,如果无法完成回去将会被毒打。渐渐他的心就封闭了,没有情感,对事情没有基本的是非判断。承办人与管教沟通后,管教同意她抱抱孩子,当她抱上孩子的一刹那,她和孩子都哭了,孩子紧紧抱着她,说她身上有妈妈的味道。当时在场的人无不动容。

从看守所回来,承办人和科长商量后,由她们出钱找到案件被害人给予了赔偿。在得到谅解后检察院给孩子作了不起诉决定。孩子出看守所的那一天,未检科的两名妈妈一起去接他,给他买了一身新衣服。承办人的爱人带孩子去洗了澡,接着承办人把孩子带回家,给他做了一顿丰盛的午餐。孩子边吃边说,从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饭菜,吃完后扑到承办人怀里叫了一声“妈妈”。后来检察院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找到了孩子的家人。现在孩子已经回到家人身边,并且开始学习文化知识,还经常和承办人联系报告他的近况。而此案的承办人米娜娃尔•色依提也因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贡献,在去年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表彰。

目前,天山区检察院已依法对8名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经过半年的帮教考察,8名未成年人全部顺利回归社会。

王新钢说,看到这些未成年人的故事,他也时常落泪不止。同时,他也为这些迷途的孩子们能在未检科妈妈们的关爱下回归正常的生活感到欣慰。

“阳光天山、检察为民”的天检精神犹如一股涓涓的细流,滋润着每一名检察干警的心田,强烈的职业责任感和自豪感,已经在天山区检察院深入人心。如今,在“传播检察正能量、唱响检察好声音”的征程中,天山区检察院践行着司法为民的宗旨,焕发出绚丽的青春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