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8月16日讯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近日,北京市纪委市监委组织召开执纪审查工作座谈会,各区纪委区监委分管执纪审查和案件监督管理的副书记、常委、纪检监察室主任、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共计110余人参加。会上,市纪委市监委有关领导同志围绕执纪审查工作实践进行系统解读,并就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工作难点进行了解答。各组围绕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实践“四种形态”等开展分组讨论。

会议指出,各区纪委区监委要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加大执纪审查工作力度,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把严肃党的政治纪律摆在首要位置,持续把作风建设往深里抓、实里做,着力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小官贪腐”问题,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

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正确理解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深刻内涵,依纪依规实践“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诊治”,正“歪树”、治“病树”。对于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统筹考虑时间节点、问题性质、认错态度等因素,依纪依规、宽严相济进行处理,突出越往后越严,坚决果断拔“烂树”。

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执纪审查队伍。要规范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加强执纪审查队伍自身监督,做严于律己的标杆,做忠诚于党、让人民放心的纪检监察干部。(北京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