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新闻6月22日讯(记者 魏婧)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6月22日至27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审议国歌法草案议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国歌的宣传教育,培育公民的国家观念,草案规定:一是,国庆节、国际劳动节、元旦、春节和其他重要节日、纪念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和中央电视台按照规定时点播放国歌。二是,国歌列入全日制小学一年级音乐教材。全日制中学、小学应当将国歌歌词和曲谱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学生学唱国歌。三是,新闻媒体应当积极开展对国歌的宣传,普及国歌奏唱礼仪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