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5月27日讯 近日,民政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有序撤县设市,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城镇化持续推进的新形势下,针对我国城市设置存在的突出问题,立足全局、着眼长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据介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具备行政区划调整条件的县可有序改市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以提升质量、增加数量为方向,加快发展中小城市,符合条件的县和特大镇可有序改市的目标任务,将培育形成一批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新生中小城市作为新型城镇化建设重大工程之一;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对推动一批具备条件的县和特大镇有序改市作出了具体部署。

近期批准设立部分县级市,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

有关司局负责同志还介绍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以及经济社会和城镇化发展新形势,撤县设市主要把握四方面原则。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公平共享。体现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要求,注重人口规模和城镇人口集聚,同时,更加注重对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和能力的考察,将向常住人口提供住房保障、就业服务、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纳入考核范围,引导拟设市地方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

二是坚持集约高效,注重生态文明。坚持集约集聚和紧凑发展的指导思想,重点要求城镇人口增长要与城镇建设用地增长相协调。突出生态文明建设,强调撤县设市要与城市发展所需要的综合承载能力相匹配,与国家和省、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新型城镇化规划和环境功能规划等规划相衔接,把绿色发展理念融入设市工作。

三是坚持城乡统筹,注重发展质量。统筹考虑拟设市区域和拟设市城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新要求,点上与面上相结合,对拟设城市进行全面、系统地考察。充分考虑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经济发展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的新特点,注重城市发展质量和长远潜力,在考察经济总量与人均水平的同时,重点关注城市自我发展能力和产业结构特点,把吸纳农业转移人口的能力与水平作为设市重要前提。

四是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合理布局。一方面,充分考虑“四大板块”区域差异,适度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另一方面,对于有利于完善区域城镇体系结构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地方,加大指导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撤县设市对优化城镇体系结构、完善区域城镇格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作用。

最近批复的这一批撤县设市调整,民政部从十几大类指标进行了考察审核,并形成了相当固定的审核流程。下一步,将继续完善这方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