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蔡团结介绍共享单车情况。中国网记者 张艳玲 摄

中国网新闻5月23日讯(记者 张艳玲)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蔡团结今日在交通运输部举行的例行记者会上表示,目前全国共有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30多家,累计投放车辆超过1000万辆。未来,将坚持属地管理,引导运营企业合理有序投放车辆。

共享单车投放过剩:坚持属地管理

近年来,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俗称“共享单车”)快速发展。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共有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30多家,累计投放车辆超过1000万辆,注册用户超1亿人次,累计服务超过10亿人次。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极大方便了公众短距离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驳换乘,在有效解决城市交通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车辆乱停乱放、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用户资金和信息安全风险等问题。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蔡团结表示,的确有的城市部分区域已经出现了一些车辆过剩现象。这在各城市间存在差异,用户需求量、通行条件、停放条件、投放现状等方面都不尽相同。例如,有些区域的“超负荷”现象可能是运营企业的组织管理、车辆调度等线下服务能力不足造成的局部区域、局部时间短期过剩,并不单纯是投放总量的问题;有些则是企业投入量过大造成的,需要区别对待。

“因此,还是要坚持属地管理,鼓励城市根据自身特点、公众出行需求和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定位,研究建立与城市空间承载能力、停放设施资源、公众出行需求等相适应的车辆投放机制,引导运营企业合理有序投放车辆。同时也要求运营企业加强线下的运营调度,避免局部区域出现车辆严重过剩现象。”蔡团结说。

共享单车押金余额退款拖延:鼓励推行免押金方式

针对有的共享单车经营企业向用户收取押金,但拖延押金或余额退款问题,蔡团结表示,这也是《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守住安全底线”其中的一个底线。目前有1亿人次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用户,运营企业收取的押金基本在99-299元,如果有5000万人次的用户交纳了押金,按每人次100元计算,就有50亿元的押金。一旦出现企业挪用用户押金或者是企业倒闭等情况,就会给老百姓带来资金安全风险。

通过调研,我们了解到运营企业收取押金的主要目的是用来担保用户的行为,而且也关注到部分企业已经开始尝试采用信用积分等方式免押金让用户用车。

“针对这种情况,我们鼓励企业推行免押金的方式来提供租赁服务。没有押金,用户的资金安全可以得到更好保障。”蔡团结表示,企业如果收取押金、预付金,一定要严格区分用户资金(包括押金、预付金)和企业自有资金,开立用户押金、预付资金专用账户,实施专款专用,接受监管等,并要求企业建立完善用户押金退还制度。

蔡团结说,我们还鼓励推行“即租即押,即还即退”模式,就是租车的时候交纳押金,还车的时候立即退还押金。要求运营企业涉及的资金结算业务,必须通过银行和非银行支付机构来提供,并与其签订协议。我们要求运营企业实施收购、兼并、重组或者退出市场经营的,必须制定合理方案,确保用户合法权益和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