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着力解决党的建设薄弱,选人用人有待规范的问题
1.强化领导班子抓党建的意识
第一,加大党建工作力度。制定《2017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把加强党的建设作为坚持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途径,抓深思想建设、抓紧组织建设、抓实作风建设、抓牢制度建设。同时,把党建工作纳入院务委员会会议重要议题,院务委员会听取机关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汇报,在分析问题的基础上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第二,夯实部门负责人党建责任。一是完成党支部换届改选。组织各党支部召开党员会议,对党支部委员进行改选。换届后,6个党支部书记均由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并补充调整了党支部委员。二是加强党务干部培训。召开机关党务干部“抓党建、强业务”培训会,组织机关党委委员、机关纪委委员以及换届后的各党支部委员、各党小组组长,专题学习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基层党建工作业务知识等内容。
第三,落实班子成员党建工作领导责任。一是严格责任落实。制定《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责任内容清单,严格责任考核追究,常务副院长对党建工作直接部署、直接过问、直接协调、直接督办,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落实并负责检查、指导和督促分管范围党建工作情况。二是召开专题会议。在院务委员会专题听取机关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汇报的基础上,于4月8日召开机关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全面总结回顾2016年工作情况,安排部署2017年工作,印发党风廉政风险排查及防控措施,并与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中央纪委驻中央组织部纪检组、中央组织部干部教育局(学院工作办公室)有关同志到会指导。三是建立谈心谈话机制。制定《学院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对常务副院长与班子成员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副处副高以上干部教师之间、部门主要负责人与部门所有干部之间开展谈心谈话作出规定。建立和完善院长信箱、家庭走访等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年轻干部教师的意见表达渠道。
2.加强机关党建工作
第一,强化机关党委作用。一是由专人担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确定专人担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不再由人力资源部主任兼任,已形成具体调整意见,确保集中精力抓好机关党建工作。二是严格会议记录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机关党委会议记录,做好文书资料归档工作,定期进行督促检查。三是深入查摆党建工作问题。对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认真查摆机关党建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此基础上修订《党支部工作细则》,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四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按照中央要求,制定学院《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抓好党员的日常教育和管理。结合学院实际,对集中培训提出意见,要求每年寒暑假前,集中进行专题学习教育。
第二,认真执行“三会一课”等制度。一是抓好党支部自身建设。6个党支部结合工作实际,分别制定了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严格落实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1至2次党小组会,每年至少安排4次党课的要求。各党支部、各党小组分别确定专人负责支部委员会议、党员会议、组织生活会和党课记录,机关党委定期检查。二是严肃党支部组织生活。6个党支部围绕巡视整改工作,分别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院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会议,讲授专题党课,促进党员进一步增强对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并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创新组织生活方式。开展党员“政治生日”活动,机关党委每月向入党日期为本月的党员发送提醒短信,各党支部分别召开会议,通过重温入党志愿书、讲述入党故事等方式,引导党员牢记身份、不忘初心。开展“闪光言行”评选活动,以党支部为单位收集和宣传党员的“闪光言行”,进一步强化党员的责任意识和先锋意识。
3.规范选人用人工作
第一,严格执行各项规定。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程序,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规程》,进一步明确了适用范围、工作流程、纪律要求和试用期、公示、考察材料等相关要求,对干部选拔进行全程监督,杜绝干部考察材料出现缺项、漏项情况。二是严格工作程序。落实部门副职试用期制度,对处长提任部门副职的,按期进行试用期满考察。严格任前公示制度,确保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加强干部任前考察,进一步改进考察方式、细化考察内容、规范考察程序,将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内容纳入其中。
第二,纠正违规兼职、违规设立机构问题。一是清理违规兼职。制定《领导干部社会团体兼职管理办法》,对兼职条件、审核程序、备案手续等作出明确规定。对领导干部兼职情况进行全面清查,5名现职领导干部中,已有4人辞去相关职务。因工作需要,对1名领导干部兼任职务按规定向中央组织部报批。二是纠正违规设立机构问题。撤销筹建中的延安精神研究中心,并根据工作实际完成了相关职能及人员的调整。对党的十八大以来调整的9个处级机构,向中央组织部进行备案补报。对于增设处级机构作出明确规定,凡设立内设处室,均严格履行相关程序。
第三,开展干部档案整改。一是进行档案清查。制定干部档案整改工作实施方案,院务委员会专题听取工作情况汇报。针对中央巡视发现13份档案资料不完整的问题,对100名在编院管干部教师档案进行清理核查,对27份资料不全的档案,进行甄别审核和资料补充,除2份档案需要重新开具相关材料,其他均已按照要求补充入档。加强和规范档案管理工作,制定《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管理职责和纪律要求。二是开展重点调查。对巡视发现3名处级干部档案存疑或涉嫌造假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由干部本人对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组建调查组开展外调并形成报告,学院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领导小组研究鉴定后,经院务委员会研究审定,对2名干部的档案分别形成认定意见,1名干部的档案正在进一步核实。
第四,研究干部梯队建设。针对部门、处室的正职、副职领导干部缺配问题,结合学院工作和干部队伍现状认真分析研判,制定了《2017—2021年干部队伍建设规划》,提出干部队伍建设总体目标、工作重点和实施步骤。在此基础上,根据学院编制、岗位设置和干部队伍实际,对部门、处室领导干部配备进行研究,形成分批次、分步骤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体思路,正在积极稳步推进落实。
(三)着力解决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存在违规违纪情况的问题
1.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第一,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一是强化领导班子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学院《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院务委员会担负主体责任、常务副院长履行第一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具体要求,建立健全了组织领导、述责述廉、考评考核、约谈提醒和责任追究机制。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结合学院实际,制定《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问责情形、问责内容和方式。制定《对院管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注重平时督促教育,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促进干部健康成长。
第二,纠正好人主义思想倾向。建立向中央纪委驻中央组织部纪检组工作报告和工作对接等机制,按照要求报告学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在各党支部选举产生纪检委员,充分发挥“探头”作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第三,强化班子成员的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一是深入排查廉政风险。在2016年党风廉政风险点排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深入排查和分析,针对4大类13项廉政风险形成了15条风险防控举措,并明确了风险防范的责任人和责任部门。组织各部门进一步开展分析研究,细化形成134条防控措施,初步形成了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二是强化廉政风险防范的监督。在干部考核评价中,把履行党风廉政责任情况作为重要内容,把年终述廉和日常考察考核相结合,进一步推进深化落实,接受全体干部教师监督。
第四,进一步严格学员管理。一是建立学员临时党支部。制定《关于主体班次学员临时党支部的实施办法》,于3月1日开学后在所有主体班次实施。3月28日,学院召开学员党支部建设工作座谈会,听取10名学员代表的意见建议,围绕进一步明晰学员党支部职责、加强组织生活的针对性、深化党性分析等进行了研究交流。二是加强学员生活管理。制定《学员生活管理规定》,细化学员生活管理要求,夯实管理责任。修订学院《领导干部联系培训班次工作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参与教学、了解教学,及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发挥学风督查小组作用,加强对学员学习、生活的过程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和处理。
2.强化监督责任
第一,加强纪检工作力量。机关纪委书记不再兼任处室负责人,确保纪委书记集中精力抓好纪检工作。按照要求选派人员参加中央纪委驻中央组织部纪检组组织的各类培训,通过干部调训、干部选学、集中教育等多种途径,对机关纪委委员、纪检干部、党支部纪检委员开展业务培训,不断增强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二,转变纪检工作职能。一是落实“三转”要求。明确纪检监察工作范围、工作流程、工作方法等,切实转变机关纪委的职能、作风和方式,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按照中央和中央纪委驻中央组织部纪检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学院《机关纪委监督执纪工作办法》《信访举报工作办法》,为机关纪委开展工作提供制度支持。
3.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第一,对有关违规问题作出后续处理。对培训部2013年两次违规发放购物卡问题,在接受巡视期间作出处理的基础上,相关责任人员在党支部党员会议上作出深刻检查,学院与其进行诫勉谈话,并要求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发放购物卡。
第二,严格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公务接待管理。一是加强车辆使用管理。按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政策,制定《车辆使用管理办法》,对所有车辆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使用,严格使用审批,加强车辆台账管理和安全管理,通过GPS系统对车辆进行技术监管,坚决杜绝公车私用。二是加强办公用房管理。在严格遵守办公用房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对办公用房情况进行调研,制定了办公用房和餐饮楼、物业楼餐饮用房调整方案,正在按照方案进行改造调整。三是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修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国内公务接待工作,各部门接待由学院统一管理,严格审批程序,严控接待标准,院内接待一律用自助餐,按照标准结算费用。随着西安至延安交通条件的逐步改善,学院撤销了学员中转西安接待站,相关车辆、固定资产收回统一管理,驾驶人员也已返回学院工作。四是对违规公款旅游问题作出后续处理。关于两个调研组2014年借外出调研之机公款旅游问题,陕西省纪委对2名干部给予了党纪处分,学院责令2名干部在党支部会议上作了深刻检查,对其他5名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8名干部进行批评教育,相关同志退回违规报销的住宿费和领取的差旅补助3220元。
第三,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一是深化作风建设。根据中央关于作风建设新精神新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学院《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意见》,深化思想教育,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做到“八个严禁”。二是杜绝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制定《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严格自律,带头遵守学习、工作、生活等有关规定的意见》,对班子成员吃住行用以及讲课、出书、科研等作出严格规定,自觉接受院内外监督。加强干部教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出现问题立即处理、绝不姑息。三是加强调查研究工作。修订《调查研究制度》,严格执行纪律规定,坚决做到外出调研轻车简从,不搞迎来送往、大吃大喝,不接受馈赠,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四是进一步规范学员回访调研管理。制定《学员回访和培训调研工作管理办法》,明确要求不向学员所在地提出与回访调研无关的要求,坚决拒绝与回访调研无关的活动,杜绝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在回访调研报告中,要对遵守纪律有关情况作出专门说明。
4.严格防范项目和后勤管理、科研和委托培训中存在的廉洁风险
第一,严格后勤管理、物资采购管理。一是加强《延安红本》管理。对存在闲置问题的1152部《延安红本》,统一造册登记,并制定了《〈延安红本〉管理意见》,将其纳入教材库统一管理,作为教学辅助教材在院内使用。二是规范采购行为。对2013年未经政府采购购买2014年至2016年后勤服务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形成了专项材料。在此基础上,修订完善《采购管理办法》,严格采购预算、计划和流程管理,重大项目在全院公示并接受监督。三是加大监管力度。制定《库房管理制度》《库存物资监管办法》,针对食堂原材料采购、保管和商品仓库保管存在的漏洞,建立完善各类材料、货物二级库管理机制,对原材料采购、出入库及库存情况进行实时监控。成立工作组,对学院各类材料、货物库房进行清点盘查,形成自查报告。资产管理部门定期组织人员对库存和使用情况进行盘点清查,做到数目清楚、登记详实。四是强化后勤管理。制定安保、物业、绿化服务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各项服务细则和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监管,进一步控制办学成本,提升服务水平。决定调整物业服务监管中心,以学院人员作为管理主体,聘请专业人员共同管理,并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实施服务评估。
第二,完善科研项目管理。在深入开展科研课题自查清理的基础上,重点解决课题结项、经费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推动课题结项。加快课题结项进度,对仍未结项的17项课题予以终止。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做好其他在研课题的进度管理工作。二是清退违规报销费用。对课题经费报销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形成课题经费支出管理情况报告。对清查发现的22项存在违规报销问题的课题提出处理意见,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退回违规报销支出的课题经费85957元。三是完善科研管理制度。修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科研档案管理办法》《科研补贴暂行办法》《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等制度,进一步严格了项目管理和经费管理。
第三,规范委托培训工作。一是规范委托培训收费。对委托培训收费工作进行总结,研究形成专项报告,并向中央组织部专题报告。二是严格委托培训审批。修订《委托培训班次招生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班次安排、费用减免工作程序,坚决杜绝管理漏洞和寻租空间。建立委托培训班次向中央组织部报备机制,计划举办的委托培训班次,在院务委员会上统一研究,严格审批程序并及时报备。三是进一步压缩培训规模。按照聚焦主责主业的要求,在确保完成中央组织部调训任务的基础上,以提高培训质量为目标,严格控制委托培训班次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