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新闻4月25日讯 习近平总书记说过:“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相应地,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国家利益在哪里,信息化就覆盖到哪里”。
当前,网络安全已成为一个全球性的议题,没有哪个国家可以置身其外。欧盟在1月25日发布的安全事务进展报告中指出,网络犯罪和网络攻击是欧盟面临的主要安全挑战之一;2016年10月21日,席卷全美的大规模网络瘫痪让包括Twitter、《纽约时报》等在内的多家主流网站受到冲击,这些来自黑客的攻击为美国的网络安全敲响了警钟。
4月7日在海湖庄园会晤中,习近平主席就明确指出:“中美在维护网络安全方面拥有重要共同利益。双方要利用好执法及网络安全对话机制,共同推动和建设和平、安全、开放、合作、有序的网络空间。”
习总书记强调,“我们要掌握我国互联网发展主动权,保障互联网安全、国家安全,就必须突破核心技术这个难题,争取在某些领域、某些方面实现‘弯道超车’。”核心技术是整个网络发展和实现安全治理的关键和前提,当前建设网络强国、维护网络安全必须突破核心技术的瓶颈,从根本上化解网络安全的困境。
在网络安全建设和治理进程中,法律是维护网络秩序以及进行安全救援的重要基本手段。当前,要加快网络立法进程,进一步完善依法监管措施,化解网络风险。自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召开以来,我国加快了网信领域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在网络立法、执法和司法等多个领域取得了较大的进步。
2016年11月7日,我国网络安全领域第一部基础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获准通过,为网络运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网络信息安全等提供了重要保障,并明确了网络安全监管体制、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强化了网络安全的法律责任。
今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民法总则》也强调了对个人信息、数据以及虚拟财产的保护等内容。此外,最高法、最高检等机构也通过司法解释对涉及网络安全的问题进行了规范。今后的法治建设中,我国还将以《网络安全法》为基础进一步出台和完善相关法律体系建设,为网络安全的发展保驾护航,为网络治理提供法制保障。
独行快,众行远,当前维护网络安全推动网络治理和秩序构建必须加强国际合作。自2014年以来,中国已经在乌镇连续举办了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不仅为全球的网络治理提供了优质的中国方案,也让中国的治网之道成为全球网络安全领域关注的焦点,而“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提出更是为网络秩序构建展现了日益清晰的中国主张。
“一带一路”倡议正在成为一项覆盖全球的合作倡议,互联互通是该倡议的核心特点,而网络空间的互联互通最能体现该倡议的这一属性。“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发展不平衡,网络治理能力的差距也比较大,而网络犯罪、网络攻击和网络恐怖主义等网络安全的基本内容同样冲击着“一带一路”共同发展的合作效能。
意莫高于爱民,行莫厚于乐民。网络安全治理同样要坚持人民为中心的原则,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治理进程中的主体作用,提升参与感以及由此而可能实现的获得感。“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维护网络安全是全社会共同责任”。
所以,网络安全的维护和网络秩序构建离不开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尤其是在打击网络电信诈骗、网络借贷等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领域。目前,国家所推动的网络安全学院也已经在多所大学开办,在青年人中努力培养建设网络强国和维护网络安全的大批优秀人才,强化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
“没有意识到风险是最大的危险。”网络自身的特点决定了不可能是没有风险的,互联网的发展一方面正在造福人类,另一方面也正在威胁人类。当意识到网络的“双刃剑”属性以及安全风险的存在,就要认清风险、分析风险和解决风险,把握其中的规律,找到化解网络风险和维护网络安全的有效治理路径。
(作者范磊系山东政法学院社会稳定研究中心研究员,察哈尔学会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