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5日上午,南宁市邮政管理局、南宁快递行业协会组织快递企业集中销毁快递详情单。这些详情单总量近3亿份,重约35吨,上面均记录有用户个人信息。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中国网新闻4月3日讯(记者 尚阳 实习记者 董小迪)国家邮政局日前宣布,从4月起开始在全国逐步启动邮件快件实名收寄信息系统推广应用试点,并计划在2018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实名收寄信息化全覆盖。与此同时,新疆、陕西、宁夏等地开启了快递“隐私面单”试点,在面单上隐藏客户姓名与手机号的中间四位。

针对快递实名制推广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个人信息泄露问题,全国人大代表陈舒律师在接受中国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快递实名制在帮助确定事件责任人的同时存在个人信息泄露问题。而保障个人信息安全,首先要落实现有法律法规,然后从制度和技术上加强管理。

快递面单信息量大 实名制推广存难点

记者查询发现,快递实名制由来已久,早在2010年,绍兴就曾推行实名制寄件;2015年,国家邮政局宣布,从当年的11月1日起开始实施快递实名制登记。但是由于消费者担心个人信息泄露,快递实名制的推广过程并不顺利,具体实施效果也不尽如人意。

对此,陈舒表示,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一旦发生安全问题,快递实名制可以帮助确定事件的责任人;但个人信息资料泄露的短板也的确成了实名制推广的难点所在。

快递单涉及用户的姓名、手机号、地址等重要信息,只通过手机号一项就可以查到其绑定的微信、QQ、支付宝等账号,从而了解该用户的兴趣爱好、家庭成员等信息。一张快递单足以让用户在网络世界处于“裸奔”状态。

《2016年中国快递发展指数报告》显示:我国快递业务量规模居世界首位,在全球占比超过4成。去年,我国快递业务量首次突破300亿件大关,达到312.8亿件。快递最高日处理量超过2.5亿件;日均服务人次超过1.7亿。2017年,我国快递业务量预计将完成423亿件。这些数字背后,是一个同样庞大的个人信息库。

陈舒告诉记者,其实《侵权责任法》、《网络安全法》等多部法律中都有明文规定,企业对所获得的消费者个人信息有保密义务,且只能将其用于授权的使用途径上,“现在的问题在于能否很好地落实”。

“隐私面单”降低信息泄露 应出台专门法律

近日,多地试点的“隐私面单”,用“*”代替普通快递面单上的收货人姓名和电话号码的中间四位数字,快递员需要通过专属手机APP查看送货地址、拨打收件人电话。

在采访中,陈舒表示,“隐私面单”是一种很好的方式。因为快递的从业人员数量众多,“隐私面单”可以把个人隐私掌控在一个较小的范围内。“这不仅缩小了个人信息泄露的范围,还通过技术手段降低了防范的成本。”

此前有媒体报道,2015年,广东一家快递企业员工,在一个月内向他人出售客户运单信息约15000条,共获利19671元。在一些购物网站上,快递单甚至被明码标价:300单以下每单3元,300单以上每单2.5元。

对此,陈舒表示,相关人员按规定都应签署保密协议,但为了利益,仍会有人铤而走险,即便没有人主动泄露,还存在黑客的威胁。“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个人信息安全从技术和制度上也要加强管理。”

此外,陈舒还建议,虽然我国现有的很多法律都涉及个人信息安全问题,但对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有些分散,如果能出台专门完整的法律,管理效果可能会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