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新闻3月31日讯(记者 张艳玲)记者从国家防总获悉,为贯彻落实2017年国家防总第一次全体会议和全国防汛抗旱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淤地坝工程安全,国家防总于3月29日向山西、内蒙古、河南、陕西、甘肃、宁夏、青海7省(自治区)防指和黄河防总发出通知,对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工程安全度汛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通知要求,要深刻认识做好今年淤地坝防汛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严格落实淤地坝安全度汛责任。严格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人民政府责任人及主管部门责任人,逐级落实淤地坝防汛目标任务和责任措施,骨干坝和重要位置中型坝要逐坝落实责任,明确到人。

通知强调,着力强化汛情预报预警和汛期值班。要加强与水文气象部门的联系,做好防汛信息预报预警工作。要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和逐级报告制度,定期报告日常情况,汛情、险情等重要情况随时报告。要推进建立淤地坝管理信息系统,在淤地坝分布集中的地区,对重要淤地坝增设远程图像采集设施,逐步实现汛期实时监控预警。

通知指出,切实加强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置。要加强淤地坝度汛安全管理,对坝体和放水、排洪设施进行维修养护,全面排查淤地坝工程安全隐患。下游有村庄、学校、工矿、道路等重要基础设施的病险淤地坝,要逐坝重点排查。在强降雨期间,要增加值守力量,加大巡查频次,及时科学处置安全隐患和险情。要完善应急抢险和人员转移等预案,做好群众转移避险和安置管理工作。

通知强调,认真做好度汛安全管理。要加强淤地坝运用调控的监督管理,严禁淤地坝蓄水运用,汛前、汛期有蓄水的要及时排空。要加强对有关建设和施工单位的督导,在保证施工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确保淤地坝工程建设和除险加固工程汛前达到施工期防洪标准,切实把在建淤地坝工程的施工安全和防汛责任、抢险预案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