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3月30日讯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日前,长春市纪委印发通知,对全市清明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高度重视清明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确保取得实效。把日常监督和节点提醒结合起来,通过多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重申纪律规定,让党员干部绷紧“纪律弦”,做到严格遵守纪律规定,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以实际行动努力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

要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传导压力,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要突出监督重点,紧盯搞隐秘聚会、违规吃喝宴请、公车私用等问题。要创新监督方式,通过查阅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业务报告、借助公安视频监控数据、调阅税控发票系统等方式多渠道挖掘线索,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要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利用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媒体和网络举报平台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拓宽问题线索来源,让“四风”问题无处遁形。要坚持从严执纪,对通过监督检查和信访举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认真调查核实,严肃处理,还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对因“四风”问题受到纪律处分的,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干部群众可通过拨打长春市党风政风监督举报中心电话0431-88779898,发送邮件至长春市党风政风监督举报中心邮箱ccdfzf@163.com,或登录长春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党风政风监督举报平台)http://dfzfjb.changchun.gov.cn/等方式举报违反规定行为。(长春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