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新闻2月22日讯(记者 尚阳 实习记者 董小迪)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月22日至2月24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

草案指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监督检查部门举报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督检查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受理举报的电话号码、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并安排人员受理举报。”同时规定“对实名举报人,监督检查部门应当告知处理结果,并为其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