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新闻2月22日讯(记者 尚阳 实习记者 蒋家乐)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月22日至24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对红十字会法修订草案进行三审。

修订草案在第八条增加规定“监事会民主推选产生监事长和副监事长。”

修订草案将第十一条第三项修改为“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开展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修订草案删除第二十六条规定中“上级红十字会有权‘责令改正’下级红十字会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的规定。”增加规定红十字会及其工作人员“未依法向捐赠人反馈情况”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