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住建部举行“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新闻发布会。图为发布会现场。中国网记者 尚阳 摄

中国网新闻1月22日讯(记者 尚阳)中国网记者从住建部“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发布会上获悉,通过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截至2016年12月底,各地共盘活建筑业企业资金近1700亿元。

为推进简政放权,切实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2016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通知》要求,除投标、履约、工程质量、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建筑业企业可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对取消的保证金,于2016年底前退还相关企业;完善保证金管理制度,严禁新设保证金项目,健全诚信体系等。

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清理规范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司长吴慧娟表示,截至去年年底,各地建筑业企业使用银行保函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近1200亿元,盘活了企业流动资金。

“各地累计退还建筑业企业各类保证金496.5亿元,其中,应取消的保证金280.8亿元;逾期或超额收取的投标保、履约、工程质量、农民工等4类保证金共计215.7亿元。”吴慧娟说。

会上,北京城建集团总经理助理魏中华表示,国务院下发的《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通知》下发后,城建集团共收到返还的保证金达到7.2亿元,应取消和到期未返还的保证金基本返还到位。

“此外,自国务院文件下发以来,城建集团应交纳的保证金达60亿元,其中用银行保函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为14.4亿元,所占比例达到24%,为企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魏中华说。

据悉,经过住建部近半年的清理规范工作,切实减轻了建筑业企业负担,激发了市场活力,对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