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达州3月24日讯(祝艳丽 记者 余开洋)近日,达州宣汉两男子禁渔期捕鱼只为饱口福,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月26日,宣汉县水产局发布《2020年宣汉县天然水域禁渔通告》,据《通告》,该县天然水域禁渔期为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后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自2020年1月1日0时起,为常年禁渔区,实行全面禁渔。

  连日来,宣汉公安局南坝派出所民警在前河流域开展巡查工作。3月20日21时许,民警巡查到南坝镇墩子村渡口河段时,发现河对岸两男子正使用电鱼机在河道电鱼。民警悄悄潜水下河游到对岸,上岸后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查获鱼3斤左右,现场缴获电瓶、升压器、渔网等工具若干。

  经查,犯罪嫌疑人孙某(男,28岁,宣汉南坝人)、郭某国(男,50岁,宣汉南坝人)二人是附近村民,当晚因闲来无事,孙某邀约郭某国“抓鱼吃”,借来电鱼工具后,便来到河边实施捕鱼计划。

  目前,犯罪嫌疑人孙某、郭某国违反禁渔管理规定,涉嫌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宣汉警方已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孙某、郭某国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图由宣汉县公安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