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5年9月,西藏自治区正式成立。
1961年,西藏各地开始实行西藏历史上从未有过的普选,翻身农奴和奴隶破天荒第一次获得了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
1959年3月28日,国务院宣布解散原西藏地方政府,由西藏自治区筹委会行使西藏地方政府职权。并实行民主改革,推翻了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废除了封建等级制度、人身依附关系和各种野蛮刑罚,百万农奴和奴隶获得翻身解放。
1959年3月10日,西藏上层统治集团发动全面武装叛乱,图谋把西藏从中国分裂出去。17日,达赖喇嘛出逃印度,后辗转至达兰萨拉。
1956年4月22日,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成立,达赖喇嘛任主任委员。
1954年秋,达赖喇嘛与班禅喇嘛作为西藏的人民代表出席在北京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并当选为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1951年10月24日,达赖喇嘛致电中央人民政府毛泽东主席,公开表示拥护并执行十七条协议。
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办法的协议》(简称“十七条协议”)在北京签字。
1950年10月16日,人民解放军进军西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