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传谣造谣危害巨大 国外如何治理网络谣言

中国网新闻11月30日讯(记者 戚易斌)针对北京朝阳区红黄蓝新天地幼儿园涉嫌伤害儿童事件,北京警方日前公布了最新调查情况。经警方证实,网传涉事幼儿园“群体猥亵幼童”等内容系编造传播,涉事人员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已被行政拘留或接受批评教育。公安机关同时呼吁公众理性对待网上信息,对于故意制造和传播谣言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给人们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同时,也给一些人在网络上散布谣言提供了渠道。网络谣言轻则侵犯公民或社会组织的个体权利,重则造成社会恐慌,危害国家安全,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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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谣言危害巨大

自古以来,谣言就是社会稳定的大敌,所谓“众口铄金,积毁销骨”,“三人成虎”等等,都是用来形容谣言之“厉害”的。在诸多网络谣言中,针对社会公众人物、社会伦理道德和社会基本制度的谣言,危害是最为广泛的。这类谣言从根本上破坏公众对政府、社会和政治制度的信任,造成严重的思想混乱,影响群众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信心。

由于网络传播速度快,加之造谣者往往“语不惊人死不休”,网络谣言便会在很短时间里传遍千里,成为一个不稳定因素的节点,而这些节点串联在一起,就会成为引发社会突发群体事件的导火索。一旦网络谣言对社会造成了危害,要去破解它、弥补它,需要付出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成本。

而令人无奈的是,一些谣言在官方辟谣后,沉寂一段时间,会被“二次加工”,掐头去尾改头换面,再次出现在社交网络之中。即便“炒冷饭”,也依然会有不明真相的网友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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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网络谣言需各方发挥合力

网络不是世外桃源,不是法外之地,必须有道德和法治护航。近年来,国家逐渐强化网络信息管理,一个重要指向就是打击网络谣言。比如,在刑法修正案(九)中增设“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要求互联网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规定网站要对跟帖评论审核管理等等。

打击网络谣言,需要各个环节同向而行,发挥合力。对于网民来说,要增强识别网络谣言的能力,多一些理性思考,少一些情绪发泄,多一些较真拷问,少一些盲目转发;对于网络平台来说,要强化社会责任和法律意识,加强网络信息的审核管理;对于主流媒体来说,要强化辟谣力度,在阻遏谣言传播的过程中发挥好“澄清谬误、明辨是非”的作用,通过深入调查揭示事实真相。

从很大程度上说,网络谣言是信息资源不对等、话语权严重失衡的产物。要打破这种局面,需要信息发布部门第一时间站出来回应网友关切。倘若权威发布跟不上,谣言势必就会满天飞。与此同时,不管是信息发布者还是政府管理部门,都要确保公布的信息是准确的、真实的、权威的,否则很可能自身成为“谣言”的源头,而且也会贬损政府的公信力。

国外如何治理网络谣言

随着新媒体传播平台的迅猛发展,造谣诽谤、网络侵权等违法行为成为全世界共同面对的难题。许多国家把打击网络谣言作为谣言治理的重要内容,综合施策、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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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

在美国,网络谣言相应的主要罪名是“诽谤罪”。除诽谤罪外,美国各州都将“故意散布谣言”定为犯罪行为。自1991年处理首例网络谣言侵权案以来,美国国会及政府各部门制定了《联邦禁止利用电脑犯罪法》《电脑犯罪法》《通讯正当行为法》《儿童互联网保护法》等约130项相关法律法规,对包括谣言在内的网络传播内容加以限制。

美国国防部、国土安全部、联邦调查局等部门均设有网络安全监管机构,对网络论坛、博客、社交网站等进行常规监控。为了实现对不良信息的自动扫描,美国执法部门不惜投入巨资研发或购买过滤软件。比如,美国开发的“谣言机器人”等软件,便可以实时识别、监控网络谣言的源头和流向。

除了动用法律利剑,美国还鼓励非政府组织和社会知名人士倡导积极健康的网络行为。美国的“计算机伦理协会”发布了著名的“计算机伦理十诫”,呼吁人们在网上不要干扰别人、不要伤害别人、不要窥视别人的计算机文件以及在没有得到准许的情况下,不要使用别人的计算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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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

德国被称为“全球传播界对网络最不友好的国家”,对社交网络平台内容实施最严格监管。《刑法典》《民法典》《信息自由法》《公共秩序法》《信息自由和传播服务法》等法律法规都被明确适用于互联网,可直接用于网络谣言治理。

此外,德国的许多法律中也包含互联网行为和言论的专门条款和内容。德国是全球第一个发布网络成文法的国家。1997年,德国出台了《信息与通信服务法》。进入21世纪,德国逐步完善了涵盖十余类法律内容的互联网管理体系,这些法律明确规定,互联网言论可以成为犯罪事实。今年4月德国通过《网络执行法》草案,规定“社交网络平台必须提交关于打击非法言论情况的季度报告”。

德国要求媒体平台开启过滤和举报技术。2017年1月,在德国政府要求下,脸书在德国启用打击假新闻过滤工具,允许德国用户举报假新闻。一旦被用户举报,相关新闻将被转至第三方事实核查机构核查。如发现确实不可靠,将被标记为“有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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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

法国的法律对网络谣言有明确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煽动社会动乱、煽动种族歧视、损害他人名誉、侵害他人隐私、鼓动和推介反社会道德(例如推介自杀方法等)等网络行为最高可被判处3年徒刑和4.5万欧元的罚款。另外,2006年,法国通过《信息社会法案》,要求人人遵纪守法。

针对各种谣言,法国一些网民和记者自发成立了“停止传谣”等辟谣网站。网站的主页上写着:“本网旨在利用网络提供真实信息。请速将您认为是谣言的信息告知我们,如果核实确为谣传,本网即会刊登。”

法国把管控与教育结合起来,从法律、技术、教育、政治意愿等层面综合治理。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家庭、网络信息编辑出版商与技术处理公司等在剔除有害信息、打击网络犯罪的同时,开展网络文明教育,引导青年人免受不良网络内容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