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理会议
- 第十五次
- 2016年11月3日
- 吉尔吉斯斯坦首都比什凯克
- 上合组织成员国将积极落实2016年6月24日在塔什干举行的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成果以及2015年12月15日在郑州通过的《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关于区域经济合作的声明》,采取协调措施,进一步推动互利经贸合作,强化务实合作机制。
- 第十四次
- 2015年12月14日
- 中国郑州
- 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为东道主主持这次会议,并提出重点打造上合组织六大合作平台。会后,各国总理共同发布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关于区域经济合作的声明》。
- 第十三次
- 2014年12月15日
- 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
- 会议总结了上合组织过去一年来各领域合作进展情况,落实了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2014年9月12日在杜尚别作出的决定,研究了在上合组织框架内互利合作的优先方向。会议结束时发表了《联合公报》。
- 第十二次
- 2013年11月29日
- 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
- 会议发表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联合公报》和《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关于进一步开展交通领域合作的联合声明》。李克强总理出席并提出深化上合组织务实合作六点倡议。
- 第十一次
- 2013年11月29日
- 吉尔吉斯斯坦首都比什凯克
- 与会各方就世界和地区经济形势的广泛议题,发展上合组织框架内的经贸和人文合作的现实问题交换了意见,并就广泛议题达成重要共识。会议结束后上合组织成员国签署了多项重要文件,发表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会议联合公报》。
- 第十次
- 2011年11月7日
- 俄罗斯圣彼得堡
- 成员国领导人签署了总理会议的联合公报,会议发表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关于世界和上海合作组织地区经济形势的联合声明》等成果文件。
- 第九次
- 2010年11月25日
- 塔吉克斯坦首都杜尚别
- 各国领导人积极评价上合组织一年来取得的成果,一致同意加大打击“三股势力”力度,切实维护本地区的安全与稳定;加强经济政策协调,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加快实施经济技术合作项目;深化救灾、教育、文化等领域合作,促进本地区可持续发展。会后,成员国总理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会议联合公报》等文件。
- 第八次
- 2009年10月14日
- 中国首都北京
- 这次会议是2009年下半年上海合作组织最重要的活动,也是中国继2003年后第二次承办上海合作组织总理会议。来自上合组织其他成员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的领导人以及观察员国印度、伊朗、蒙古国、巴基斯坦的领导人或代表,东道国客人阿富汗领导人等出席会议。会议取得突出成果,会议发表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会议联合公报》。
- 第七次
- 2008年10月30日
- 哈萨克斯坦首都阿斯塔纳
- 与会领导人就各方关心的涉及本组织发展问题交换了意见。会后,成员国代表团团长签署了联合公报。
- 第六次
- 2007年11月2日
- 乌兹别克斯坦首都塔什干
- 与会领导人一致强调,深化和扩大务实合作、实现共同发展以及构建和谐地区是成员国的共同愿望和目标,也是上海合作组织不断发展的关键所在。各国总理就加强贸易、投资、交通、能源、电信、海关及人文等领域合作深入交换了意见,并在完善贸易投资环境、推动实施网络性项目和拓宽融资渠道等方面达成多项共识。成员国代表团团长签署了联合公报等文件,会议还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海关合作和互助协定》。
- 第五次
- 2006年9月15日
- 塔吉克斯坦首都杜尚别
- 六国总理结合同年6月15日上海峰会达成的共识,研究了本组织成员国经济合作的优先方向,提出了六国在经贸、科技、社会、文化和其他领域合作的一系列具体措施。会后,成员国代表团团长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会议联合公报》。
- 第四次
- 2005年10月26日
- 俄罗斯首都莫斯科
- 与会领导人同意加强在基础设施建设、能源、通信、资金以及文化、科技、旅游等领域的合作,同时继续加大对“三股势力”的打击力度。会议发表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会议联合公报》,并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救灾互助协定》、《上海合作组织银行间合作(联合体)协议》和《上海合作组织实业家委员会理事会首次会议纪要》等文件。
- 第三次
- 2004年9月23日
- 吉尔吉斯斯坦首都比什凯克
- 与会领导人一致强调,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三股势力”仍是本地区安全与稳定的主要威胁,要通过多边和双边合作坚决打击。与会各方重申,推进区域经济合作是上海合作组织工作的另一个重点,合作重点应放在能源、交通、电信和农业项目上。会议批准的多边经贸合作纲要落实措施计划涉及11个领域的127个项目。
- 第二次
- 2003年9月23日
- 中国首都北京
- 会议期间,六国总理着重讨论了上海合作组织经贸合作问题,并就组织内部建设等问题交换了意见。在这次会议上,六国总理还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关于技术性启动上海合作组织常设机构的备忘录》、《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理会晤联合公报》等六个文件。
- 第一次
- 2001年9月14日
- 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
- 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关于开展区域经济合作的基本目标和方向及启动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进程的备忘录》,宣布正式建立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的总理定期会晤机制,并发表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总理第一次会晤新闻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