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确立中国特色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体系
在新确立的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体系中,“共和国勋章”授予为党、国家和人民的事业作出巨大贡献、功勋卓著的杰出人士,是国家最高荣誉,“七一勋章”授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作出杰出贡献的党员,是党内最高荣誉;“八一勋章”授予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中建立卓越功勋的军队人员,是军队最高荣誉。
“友谊勋章”授予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促进中外交流合作、维护世界和平中作出杰出贡献的外国人;“国家荣誉称号”授予在经济、社会、国防、外交、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领域各行业作出重大贡献、享有崇高声誉的杰出人士。为记载上述功勋荣誉获得者及其功绩,还专门设立了党、国家、军队功勋簿。
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一般采取评选授予方式,也可在特定情况下,根据特定历史时期的任务、特点确定基本条件,凡符合基本条件者均可授予。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一般定期授予,特殊情况也可及时授予。国家主席举行国事活动,可直接授予外国政要、国际友人等人士“友谊勋章”。
多种国外荣誉表彰制度的存在形态
在国外,以国家名义设立的荣誉表彰制度形式多种多样,甚至在很多国家已经拥有悠久的历史。
英国
英国荣誉制度历史悠久,是最早建立荣誉制度的国家之一。英国的功勋荣誉从政治和军事扩展到科学、文学、艺术等其他领域,旨在奖励那些为英国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士。
英国现行荣誉制度主要由爵位、勋章、英勇奖、女王奖等组成。勋章中级别最高的是嘉德勋章,是英国历史上最悠久的骑士勋章。此外还有蓟花勋章、巴斯勋章、英勇奖等。并且,其荣誉称号与爵位制度和勋位制度密切相关。
在英国,国家荣誉候选人的评选有着严格的程序。提名候选人主要有三种途径:公众提名、政府部门提名、外交及联邦事务部和国防部提名。其中外交及联邦事务部和国防部提名的候选人主要由各部门进行筛选、评审,并最终确定。
法国
19 世纪末至20 世纪50 年代,法国设立了十余个专业的“部委勋章”。1962 年,法国颁布了《荣誉军团与军功奖章法典》,对荣誉军团和军功奖章等作了具体规定。1963年,戴高乐将军增设了国家功勋勋章,以整合部委勋章(只保留了4 种部委勋章),同时作为荣誉军团勋章的补充。
从授奖对象来看,法国现行的国家级勋章主要分为两类:一类主要针对各行业的综合性勋章,如荣誉军团勋章和国家功勋勋章,不论国籍、性别,都有资格获得荣誉军团勋章。另一类主要针对军事领域的勋章,如解放勋章、军功奖章等。
法国最高级别荣誉勋位勋章名额有限,入选条件极为苛刻。我国有多位人士被授予法国荣誉军团骑士勋章和法国文学艺术骑士勋章(法国4 种部级荣誉勋章之一)。
俄罗斯
俄罗斯有一套延续三百余年的国家奖赏制度。开俄罗斯勋章之先河的是彼得大帝设于1698年的圣安德烈勋章,共颁发约千枚。苏联时期废止了帝俄勋奖制度,于1924年首先设立战斗红旗勋章,此后陆续设立的有劳动红旗勋章、列宁勋章等,共21种。
苏联解体后,俄罗斯仍部分保留了苏联时期的荣誉制度。获得国家最高荣誉的公民,在任何地方都会受到敬仰。然而车臣战争功臣罗赫林中将却成了唯一谢绝领奖的俄罗斯联邦英雄,他的理由是“因内战而获奖,道义上无法接受”。
《俄罗斯联邦宪法》为俄罗斯功勋荣誉制度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保障。《俄罗斯联邦国家奖励条例》的总统令对功勋荣誉的颁授事宜作了详细的规定。经过十几年的发展,俄罗斯形成了以大量法规为基础,以俄罗斯联邦英雄称号、俄罗斯联邦勋章、奖章、奖励徽章和俄罗斯联邦荣誉称号为主体的现行功勋荣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