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加快水污染治理步伐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制定于1984年,已先后于1996年和2008年进行了两次修改。此次是水污染防治法的第三次修改,新修订的法律更加明确了各级政府的水环境质量责任,实施总量控制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以及对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
此次修法中,河长制正式写入水污染防治法。所谓“河长制”,即由中国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河长制是河湖管理工作的一项制度创新,也是我国水环境治理体系和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
近年来,我国水污染治理的步伐提速。2015年4月,国务院发布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该计划将今年设为了完成阶段目标的关键年,如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要于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等,加上今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将实现全覆盖,2017年将成为水污染治理大年。
国外如何治理水体污染
随着工业进步和社会的发展,水污染成为世界性的环境治理难题。在国际上,许多工业化和新兴工业化国家都经历了河道黑臭、水体污染的治理改善过程。这些国家的治水经验可供我们借鉴。
英国
19世纪随着工业革命兴起,大量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入泰晤士河,1858年伦敦发生 “大恶臭”事件,英国政府开始治理河流污染。
泰晤士河的治理措施一是通过立法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规定企业废水必须达标排放,未经许可不得排污;二是修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三是从分散管理到综合管理,自1955年起逐步实施流域水资源水环境综合管理;四是加大新技术的研究与利用;五是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向排污者收取排污费。
经过治理,泰晤士河水质逐步改善,20世纪70年代重新出现鱼类并逐年增加。目前完全恢复到了工业化前的状态。
韩国
20世纪40年代,大量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排入河道,韩国首尔清溪川生态功能基本丧失,50年代河道被封闭,70年代河道封盖上建设公路,并修建了4车道高架桥。
21世纪初,韩国政府下决心开展综合整治和水质恢复,主要采取了三方面措施:一是疏浚清淤,总投资3900亿韩元的“清溪川复原工程”还原了河流自然面貌;二是全面截污,将两岸污水送入处理厂统一处理;三是保持水量,让河流保持40厘米水深。
现在,清溪川成为重要的生态景观,除生化需氧量和总氮两项指标外,各项水质指标均达到韩国地表水一级标准。
德国
埃姆舍河是莱茵河的一条支流,该流域煤炭开采量大,出现河流改道、堵塞甚至河水倒流的情况。19世纪下半叶起,德国鲁尔工业区的大量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直排入河,使其成为欧洲最脏的河流之一。
德国采取雨污分流改造和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电梯”、绿色堤岸、河道治理等措施修复河道,同时为了统筹管理水环境和水资源,于1899年成立了德国第一个流域管理机构。
埃姆舍河治理工程预算为45亿欧元,目前已实施了部分工程,预计还需几十年时间才能完工。目前,流经多特蒙德市的区域已恢复自然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