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反家暴任重道远
由于生理上的差异,家庭暴力的受害者通常以女性居多。全国妇联的一项调查表明,中国2.7亿个家庭中大约有30%存在家庭暴力,有16%的女性承认遭受过配偶的暴力,14.4%的男性承认打过自己的配偶。
中国反对家庭暴力的实践起源于上世纪九十年代。1994年10月,中国第一条家庭暴力投诉热线在北京开通。此后越来越多的妇女领域专家和民间组织开始参与到反家暴的实践中,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等服务。
2000年,中国首家反家暴的专门机构“反家庭暴力工作小组”在北京成立,政府部门开始更多地参与到反家暴事业中,各地方政府先后出台反对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规。201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制定反家庭暴力法列入立法工作计划。2015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通过,并于2016年3月1日正式施行。
在中国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努力下,中国反家暴事业得到发展。尽管如此,家庭暴力仍然广泛存在于社会中,遏止家庭暴力依然任重道远。
世界各国如何行动起来
相较于中国,许多其他国家就反对家庭暴力工作的研究及立法更早,并经历了多年的实践。各国如何反对家庭暴力,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美国
美国反家庭暴力的手段主要通过两种形式:一是完善立法,建立行之有效的执行机构;二是加大舆论的影响力,从文化层面杜绝家暴。
在法律层面,美国先后制定了《家庭暴力预防和服务法》、《针对妇女暴力法》等。此外,美国还确立了强制逮捕、强制报告和民事保护令等制度,赋予警察在家庭暴力发生时有逮捕施暴者的权力。美国法律对家暴的处罚力度甚至超过偷窃。
美国舆论对于家暴也几乎是“零容忍”。美国全国橄榄球联盟全明星球员雷·赖斯殴打未婚妻,不仅面临犯罪指控,与橄榄球队4000万美元的合同也被取消,职业生涯遭受灭顶之灾。此外,美国明星十分热衷参与反家暴的公益活动,家暴因此也成为美国公众人物的“红线”之一。
英国
英国反对家暴的主要方式是完善立法、加大处罚力度。按照英国法律,只要配偶一方对另一方使用暴力或暴力威胁、恐吓,即使没有做出身体上的暴力行为,受到威胁的一方也可以向法院申请“禁止骚扰令”,以强制手段限制另一方的行为。
此外,英国还设立了“家庭暴力注册薄”,将有虐妻行为的人统统记录在案,以便警方和他们日后的伴侣核实其过去的劣迹。
根据这项规定,凡是因虐妻被判处半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人都要被记上黑名单,并至少保留7年。英国的警察局、社会服务行业和福利机构也都会收到这份名单,公众也能通过网络进行查询。黑名单上的人在搬家、社交与婚姻等方面将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挪威
作为一个福利国家,挪威在反家庭暴力方面的立法工作十分完备。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挪威对刑法陆续开展了一系列改革,家庭暴力中的施暴者可以被判以刑事处罚。
挪威法律对家庭暴力行为奉行“无条件司法干预原则”,即无论受到家庭暴力的一方是否提出控诉,警察和公诉机关在没有受害人同意的情况下,也可以向施暴者提起诉讼,这样可以最大程度的保护受害者。
此外,挪威政府还会向反家暴的民间组织拨款,发动公众的力量对家庭暴力行为展开相关的调查。挪威全国各地设有易于接近的庇护所,专门为残疾人受暴者提供保护。
加拿大
1986年,加拿大妇女琳·拉娃莉因无法忍受丈夫的家庭暴力而举枪将其杀死,引起了加拿大社会的巨大争议,最终法院判决拉娃莉无罪。该事件直接导致加拿大在反家庭暴力法律方面的司法改革。
加拿大对家暴的处罚十分严格。根据加拿大法律,只要是故意冒犯妻子的,那怕只是最轻微的接触,其结果都是刑事制裁。此外,加拿大政府鼓励警察干预家庭暴力,一些省份还规定,无论受害者是否配合,警察必须对家庭暴力进行调查。
加拿大政府拨款在各社区内建立家暴避难所,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提供紧急服务。避难所戒备森严,始终处于警方的保护之下,受害者的心理和人身安全都能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