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路上走,祸从脚下来,新乡市市民刘某的遭遇引起了当地对窨井盖问题的持续关注。

  2019年6月4日20时许,刘某沿新乡市建设路与解放路交叉口向东路南侧非机动车道上行走时,脚下的窨井盖突然发生翻转,导致其掉入窨井受伤,后住院治疗13天,花费医疗费7200余元。当刘某向新乡市市政工程处、市政设施管理处索赔时,两个单位均不愿承担责任。无奈之下,刘某将上述两单位诉至法院。

  法院经开庭审理,认定被告市政设施管理处为涉案窨井的管理人,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刘某各项损失共计10995元。被告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2020年6月29日,新乡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该案二审结果作出时,正值最高检第四号检察建议刚发出不久,我们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契机。”据新乡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李蕾介绍,从那时起,该院便着手收集整理有关窨井盖方面的各种资料,为后期工作做准备。2020年10月26日,省检察院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开送达检察建议。经认真筹备,2020年12月1日,新乡市检察院正式向市住建局公开送达检察建议。

  “窨井盖虽然不起眼,却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公共安全……”在新乡市窨井盖治理检察建议公开送达仪式暨全市窨井盖综合治理工作座谈会上,新乡市检察院检察长许晓伟就如何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推动全市窨井盖问题综合治理提出具体意见。

  “要成立工作专班,认真研究国家、省、市有关窨井盖治理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系统解决当前我市窨井盖在建设、管理、执法、监督等各方面的问题,切实把问题解决好。”新乡市副市长王天兴在座谈会上要求市住建局作为牵头部门,要统筹做好全市窨井盖治理工作,建立健全窨井盖综合治理协调联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检察建议公开送达仪式后,新乡市市政设施维护中心根据市住建局的安排部署,对窨井盖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任务分解,细化措施,成立了市政设施维护中心窨井盖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全面普查办公室和规范整改办公室,研究解决工作难点和突出问题。

  据悉,在前期的全面普查阶段,市政设施巡察大队维护中心集中单位骨干40余人,分为7个普查小组,对市区59条主次干道的污、雨水窨井盖进行了普查。普查工作人员利用手机软件“GPS工具箱”,确定了窨井盖的经度、纬度,标注了窨井盖的所属路段、附近参照物、损害情况等信息。

  目前,室外普查工作已接近尾声,统计组将根据普查出的窨井盖信息完成《新乡市市区污水窨井盖信息统计表》等6个台账内容的填充和窨井盖统一编号工作。截至目前,该市共计完成窨井盖编号21000余个。(王天润)

  来源:河南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