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端新闻.大河报记者 段伟朵 通讯员 张梦卓

  躲得过初一躲不十五,老话说得好,至今仍“管用”。22日,记者从巩义市人民法院获悉了一起令人啼笑皆非的案件:被执行人为了躲避执行,特意大年初一不回家,等到初五才悄悄返回家中,希望给法院造成他“没回家过年”的假象。不料,刚到家没两天,就被抓个正着。

  正月初七,巩义法院节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执行110的电话铃声便没停过。2月19日上午10时,执行干警李晓娜收到执行110转来的电话,申请执行人说被执行人吴某此时就在家中,李晓娜二话不说带着法警火速前往,顺利的找到了被执行人吴某。

  这是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2019年4月22日,吴某与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行)签订最高个人借款合同,约定贷款额度为28000元,贷款期限为一年。合同签订后,吴某却没有按约履行还款义务,银行将其诉至巩义法院。经审理,判定吴某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银行本金28000元、利息及罚息。由于吴某一直不履行,银行向巩义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吴某便躲债到外地玩起了失联,这无疑给执行增添了难度。但有经验的执行干警李晓娜深知吴某总会要回家,案件不会就此搁置。

  “我为了躲避执行特意选择初五才回家,就想给你们造成我没回家过年的假象,没想到还是被抓了”。被执行人吴某在家中被抓获时,懊恼地表示。

  不过,到了法院,被执行人吴某特别淡定,觉得不过是欠了点钱,没有犯什么罪,执行局不会拿他怎么样,准备一“赖”到底。看到此种情形,李晓娜严肃告知其若拒不还款且抗拒执行,将会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不过,吴某还是不相信。在医院一系列严格的核酸检测和体检程序后,吴某的眼中这才透出了一丝慌乱,最后在扣上手铐准备移交拘留所的那一刻,吴某立马改口,表示愿意还钱!

  当天晚上19时,吴某将3万余元的借款如数还清,案件也得以圆满执结。

  据介绍,利用春节假期时机,巩义法院执行干警3天时间执结案件31件,为当事人执行回执行款319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