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50名个人和30个集体记大功

  近日,省人社厅印发《关于给予我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脱贫攻坚记大功奖励的决定》,对在全省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工作中取得重大成就、作出杰出贡献,在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产生重大影响的5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30个集体给予记大功奖励,并号召全省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向给予记大功奖励的集体和个人学习。这是我省首次在事业单位集中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奖励。

  专项奖励工作自2020年10月部署以来,全省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省直各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精心组织。奖励工作把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实绩作为重要衡量标准,重点向帮扶我省被国家确定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和推进“五个一批”关系密切的基层一线事业单位倾斜。

  按照事业单位奖励工作审批权限,全省各级各单位积极开展了嘉奖、记功、记大功奖励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全省有178个集体、269名工作人员获得记功奖励,1023个集体、7000余名工作人员获得嘉奖。我省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受奖励的事业单位集体将酌情给予一次性奖金,作为工作经费由集体使用;对获得嘉奖、记功、记大功的工作人员,每人分别给予1500元、5000元、1万元奖金。(记者高建华)

  

  [ 编辑:张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