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期召开的地方两会上,消费提质扩容成为重要议题。多地设定了2021年社会零售品销售总额具体增速目标。目标增速在10%以上的有海南、广西、山西、云南、四川等地;河南、安徽、宁夏、陕西、重庆、甘肃等地也将这一目标定在7%以上。在具体政策安排上,夯实基础性消费、壮大新兴消费、提振农村消费等成为重点工作,免税店、国际消费中心建设等成为重要发力点。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需要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迈好第一步,见到新气象”。因此,各地在推动经济发展的举措中,将消费作为重中之重,有助于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收入是消费的前提,有了稳定可持续的收入增长,才能让居民放心地消费。2020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189元,比上年名义增长4.7%,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2.1%,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在经济恢复和就业优先政策的支撑下,城镇新增就业1186万人,比预期900万人的目标增长了不少,城镇调查失业率和登记失业率都在预期目标之下;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连续两年超过1万美元,稳居中等偏上收入国家行列,与高收入国家发展的差距继续缩小……这些都为进一步提振消费夯实了基础。

  2020年,网络购物、远程办公、在线教育、互联网诊疗等新型消费业态模式的加速涌现,大大拓展了消费场景,有效保障了居民日常生活需要,推动了国内消费信心恢复,促进了经济企稳回升。但不容忽视的是,新型消费发展还存在基础设施不足、服务能力偏弱、监管规范滞后等短板和问题。只有继续加快推动新型消费扩容提质,促使国内大循环更加顺畅,形成对全球资源要素的引力场,才能推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另外,在各地的规划中,提振农村消费被提上重要日程。2019年,全国乡村消费品零售额达60332亿元,增长9%,比城镇消费品零售额增速高了1.1个百分点。2020年,尽管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乡村消费市场依然表现出较强韧性,全年乡村消费品零售额52862亿元,部分地区增速由负转正,助力全国消费稳步复苏。

  从未来发展看,我国农村消费增长的潜力依然很大。一方面,随着农村流通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农村消费者可以更加便利地购买到与城市消费者同样的商品,这会提高人们的购买意愿,给农村消费市场增添新动力。另一方面,随着农村消费观念的更新,农村消费需求升级将会提速,家电、家居、汽车等大件商品的购置和换新需求将给农村消费市场带来一轮新机遇。

  消费需求是最终需求,既是生产的最终目的和动力,也是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直接体现。对于各地来说,要进一步转变促进消费的思路,多从体制机制层面入手,用市场化的办法释放消费潜力。如此,才能不断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