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端新闻·大河报记者 郭兵

  2月12日,郑州市二七区嵩山路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郑州市二七区刘寨锦绣山河玉华园8号楼1单元1楼超市有人售卖烟花爆竹”,嵩山路派出所接指令后迅速出警赶到现场,联合应急管理局、嵩山路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对被举报超市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该百货超市的柜台上摆放不同数量种类的烟花爆竹,出警民警遂将该超市老板余某林及涉案烟花爆竹查扣带回派出所。

  经询问,该嫌疑人对其在其所经营超市内非法存储危险物质(烟花爆竹)一事供认不讳。嵩山路派出所遂对嫌疑人余某林进行调查,根据其违法事实,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违法嫌疑人余某林因非法存储危险物质(烟花爆竹)被郑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处以治安拘留5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