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端新闻·大河报记者 段伟朵 通讯员 穆童

  丈夫去世后,她跟着儿子生活,但因为拆迁安置房的问题,母子俩闹了别扭,诉诸公堂,甚至走到了强制执行这一步。母子俩之间,该如何强制执行?10日,记者从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案的最新进展。

  时女士与苏某系母子关系,苏某的父亲去世后,时女士便与苏某一家共同生活。2014年9月,苏某以户主身份与村里的拆迁指挥部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协议约定了回迁安置面积和过渡费。之后,时女士与苏某因拆迁过渡费及补偿安置面积存在不同意见产生纠纷。在村里多次调解不成的情况下,时女士选择了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经过民调员和法官的共同努力,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时女士享有迁拆补偿安置协议中63平方米回迁安置面积的权益,待房子分配时直接登记在时女士名下,并归时女士个人所有;时女士不再主张过渡费。中原区人民法院审查后对调解协议进行了确认。但在协议履行过程中,苏某并未依约将上述拆迁安置房屋变更至母亲名下,时女士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基于双方的特殊关系,执行法官转变了以往强制执行思路,通过“和顺中原”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联系了当地的民调员,与民调员共同对苏某从法律法规、人情道理、利益得失等多角度进行劝说、教育,以血缘亲情为突破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解开了心结,化解了矛盾,苏某与母亲握手言和,表示将履行自己的义务,积极配合法院到拆迁指挥部办理相关手续,该案当日执行完毕,时女士表示满意。

  “执行案件各有特点,情况多样,需要执行法官量体裁衣、对症下药,对于涉及婚姻家庭、相邻关系等类型的纠纷,在多数情况下,我们会借助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邀请社会多元力量参与执行,既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促进执行,使矛盾纠纷从根本上得到化解,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为社会稳定及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中原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任留柱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