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端新闻·大河报记者 段伟朵 通讯员 高云鹏

  拖欠百余名职工工资400多万,但公司却负债累累,这样的案子该如何执行?职工们的血汗钱该向谁要?10日,记者从郑州郑州高新区法院获悉一起案例,经过顺藤摸瓜,法官找到了被执行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并督促其尽快履行了法律义务。

  申请人李某等100多人为被执行人某公司职工,该公司因经营不善,拖欠李某等100多名职工工资共计400余万元,经高新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做出仲裁裁决后,该公司仍未履行。李某等人向郑州高新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承办法官王世争依法向被执行人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但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相关义务,随后法院依法将被执行人公司及其法人限制高消费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执行法官调查中发现,被执行人公司因经营不善负债累累无履行能力,案件一时陷入停滞。然而,在随后的调查中,法官注意到该公司为新三板上市公司,虽无履行能力但公司的股份还在,遂登录证监会网站查询有关信息。在证监会网站上有该公司之前发布的一条股份转让公告,顺这个线索又查到了一家投资公司已购买该被执行公司的所有股份。

  得到这一线索,王世争立刻联系该投资公司的负责人,严正告知他在法律意义上其已是被执行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要求他立刻履行相关还款义务,若不履行,法院将会书面向证监会告知有关情况并采取惩戒措施。

  慑于法律的威严和可能带来的证监会制裁,该投资公司负责人先期履行了该案的一大部分执行款,并承诺尽快筹措资金将余款在一定时期内履行完毕。目前,这笔执行款已于近日发放至众多申请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