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端新闻.大河报记者 段伟朵 通讯员 刘亚敏

  年的脚步近了,拿到应得的工资才是真正的踏实。4天为11名农民工讨回血汗钱,法官是咋做到的? 10日,记者从郑州郑州高新区法院获悉一起案例。

  申请人刘某等11人系被执行人黄某所雇农民工,被执行人黄某前期承包了河南某建设公司一项目的部分临时性劳务,黄某带领刘某等11人进入该项目干活,在工作结束后,黄某因河南某建设公司未按时结清劳务费,造成无法给刘某等一众工人支付工资。

  刘某等人起诉至郑州高新区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黄某支付刘某等11人工资共计14万余元,河南某建设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在判决生效后,因黄某及该建设公司未主动履行,刘某等人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局相关事务性工作团队依法第一时间制作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提起网络查控。被执行人未按要求报告财产情况及在未发现任何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后,案件分流至具体承办团队。

  承办法官孙世燚接到该案后,考虑到离过年已不到两周时间,为了能让刘某等11名农民工在节前拿到被拖欠的工资,孙世燚准备第二天约谈被执行人黄某及负有连带清偿责任企业负责人王某。为了更有针对性的施压,孙世燚连夜翻看了卷宗材料,做到对整个案情及相关企业经营状况了然于胸。

  在约谈过程中,孙世燚除了向被执行人及有关企业负责人释法明理,还为他们详细计算了如果其不主动履行法定义务,被纳入失信名单会给其生产经营带来的经济损失。通过了解,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法定义务,若不能及时清偿刘某等农民工工资,法院将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这样一来,你们就要在拘留所过春节了!”

  基于执行法官的有力震慑,该建设公司负责人王某立即筹款当场履行了拖欠的14万元农民工的工资,刘某等11名申请人也如愿在春节前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