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端新闻·大河报记者刘广超通讯员王利生杨勇

  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影响城市安全,还破坏空气环境产生噪音扰民,然而在三令五申下,还是有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2月10日,记者了解到,临颍县一男子参加亲属的婚礼,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受到了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

  上午8时许,临颍县一社区内响起了一阵鞭炮的轰鸣声,杜曲派出所所长翟志伟接到群众举报后,带领民警赶到现场,发现系辖区社区内一对新人在举办婚礼,其亲属赵某为了庆祝在社区院内燃放起了烟花爆竹。所长翟志伟为了不影响新婚人的婚礼,便告知燃放人赵某在婚礼结束后到派出所说明情况并接受处罚。

  2月8日,杜曲派出所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赵某进行了行政处罚。民警提示:根据《临颍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临颍县行政区域内自2021年1月1日起就开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私自燃放、贩卖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受到治安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将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