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太原市发改委发布信息,为确保全市困难群众度过一个温暖祥和的春节,经市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向困难群众发放春节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
春节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标准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镇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失业补助金人员、大中专院校和技工学校留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300元。大中专院校和技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按实际留校人数进行补贴。
向困难群众发放春节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让困难群众欢度春节,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爱。我市将采取倒排时限的办法,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加强组织,分级分类做好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确保5个工作日内全部足额发放到位。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将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确保资金规范管理、专款专用。(记者何宝国)
[ 编辑:张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