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讯(记者刘亚男)近日,山西省商务厅对未按规定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情况的3家企业:山西华宇百花谷商业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太原双合成食品有限公司、山西茂业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茂业百货分公司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

  2021年1月,山西省商务厅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做好《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办法(试行)》组织实施工作。根据规定,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外卖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商务部门报告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回收情况。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外卖企业,应当通过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系统,向所在地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情况。

  下一步,省市县商务部门将会加大监督力度,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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