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13年将“安全生产”作为1号文件印发
2月7日记者从省应急管理厅获悉,《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晋政发〔2021〕1号)日前出台,这是自2009年起,省政府连续13年将安全生产作为1号文件印发。
《通知》强调,要把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作为重要目标,把标本兼治、系统治理作为重要的工作方法,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三零”单位创建作为重要抓手,推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灾害事故应急能力显著增强,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升,为全面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通知》由7个方面组成,分别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强化超前防范,推进依法治理;深化专项整治,解决突出问题;加强灾害防治,提升抗灾能力;强化基层基础,促进本质安全;提升救援能力,科学应对处置;严格巡查考核,严肃责任追究。
今年的《通知》首次将“强化个人安全责任”列入落实安全责任范畴,将深入推进三年行动作为独立部分列入深化专项整治的内容,新增加了以“零事故”单位创建为抓手,加强农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安全基础管理。把灾害防治作为重点内容,明确了各重点灾种防范的重点。在深化标准化创建方面也有“实招”,督促企业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求正常生产煤矿必须达到二级及以上标准,其他高危行业企业要达到三级及以上标准。同时,要求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记者张毅)
[ 编辑:张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