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杜文育 李思远 通讯员 张棣

  “这下俺的心结可算解开了!”2月2日,六旬老人陈某拄着双拐,对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专职人民调解员吴海燕一再表示感激。

  陈某,1957年生,许昌市魏都区人,终身未婚,且无子女。陈某诉称,其于2003年10月与侄子朱某签订了赡养继承协议,并于同日在公证处进行了公证。公证书证明原被告签订的赡养继承协议是当事人意思真实表示,协议具体明确。但自从2020年12月分起,被告拒不支付原告的衣食住行等费用,经过多次沟通,被告依然拒不履行。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自2020年12月起支付原告每月衣食住行等费用2000元整。

  调解之初,原告情绪十分激动,声称自己腿疼无法正常走路,一直拄着双拐,被告却对自己不管不问,连药也不给买。被告朱某称,自己并非不愿意赡养老人,但自己每月工资只有两千多,如果给陈某2000元,一方面自己也有家庭,生活费用非常吃力,另一方面也担心陈某手中钱太多,会被保健品、集资、高息理财等骗局欺骗。

  吴海燕耐心释法明理,最终当事双方均被打动,被告承诺每月给付原告赡养费,原告也主动减低了追索赡养费的金额,并达成协议。自2021年2月份起,被告每月12日支付给原告衣食住行费用1000元,若原告有大病需要住院,被告积极履行治病看病义务,若原告有小病自己去看病,需要买药原告需告知被告药名,被告帮助原告购买。

  吴海燕的真诚、耐心和细致,把矛盾化解于庭前,不仅减少了当事人诉累,而且节约了诉讼成本和资源,维系了原被告的亲情。该院多元调解一站式服务中心负责人李艳喜说:“人民调解员与法官合力打通基层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最后一公里’,既依法维护了老年人的权利,又化解了家庭矛盾纠纷,确保老年人安度晚年。在体现司法的温度的同时,又捍卫了法律的尊严,达到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