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广安2月6日讯(田祖国 陈晓维 报道)“我是喝酒遭了的,这两瓶酒我不喝了。嗳,警察同志,你辛苦了,送给你!”1月25日,交通违法者罗某一进广安市武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办公室,就将两瓶52°五粮液酒送给办案民警滕松。

  罗某放下酒掉头就走,滕松忙放下手中事务追上前去,可无论滕松怎么劝说,罗某执意不肯收回这酒。

  “这酒我都不舍得喝一口,专门提过来给你尝一下,怎么能收回来呢?”喜欢喝酒的人对酒有着特别的挚爱,认为找人“办事”送酒就是最大的诚意。

  据了解,罗某平时爱喝酒,已多次酒后驾驶摩托车被交警查获并受到处罚。2020年12月4日,在武胜县沿口镇太和街附近,罗某再次酒后驾驶摩托车并与同向行驶的一辆小型轿车追尾相撞,造成两车部分受损的交通事故。

  经广安某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罗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0mg/100ml,罗某的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

  “这酒这么贵,这意思也很明显。我已明确告诉他,该案目前处于立案侦查阶段,该移诉要移诉,该刑拘要刑拘,案件会按程序办理。”无奈之下,滕松将这两瓶“烫手”的五粮液上交驻武胜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你酒后驾车本来就是违法,再送贵重礼品给我们的办案人员,影响我们公正执法。这酒如果不收回去,将构成受贿罪。”经多次联系和催促,2月5日,罗某终于同意前来驻武胜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领回这两瓶五粮液,同时接受纪检监察组工作同志的法制教育。(广安交警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