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院3日裁定,这一联合国主要司法机关对“伊朗诉美国违反1955年友好条约案”具有管辖权,美方反对无效。

  国际法院院长阿卜杜勒-卡维·艾哈迈德·优素福说,法院“最终认定”对本案具有管辖权,法官们“一致驳回”美方以本案争议事项与1955年《友好条约》无关为由提出的“初步反对”。

  伊朗外交部长穆罕默德·贾瓦德·扎里夫称这是伊方“又一场法律胜利”,“该是美国履行国际义务的时候了”。

  美国国务院发言人内德·普赖斯说,美方对国际法院裁定“失望”。“在本案下一阶段,我们将解释为何伊朗的主张毫无根据。”

  伊朗2018年7月就时任共和党籍总统唐纳德·特朗普领导的美国政府退出伊朗核问题全面协议、恢复对伊制裁向国际法院提起诉讼,指控美方这些举动违反两国1955年签订的《经济关系和领事权利友好条约》。

  美方主张,国际法院对本案没有司法管辖权,不应受理,同时主张有必要制裁伊朗,理由是伊朗对国际安全构成“严峻威胁”。

  国际法院2018年10月就本案发布“临时措施”、即初步裁决,要求美国取消针对伊朗的部分制裁,主要涉及进口食品、农产品、药物、医疗器械和“事关民航安全的”客机零部件及设备。美国随后宣布终止《友好条约》。

  法新社报道,国际法院可能需要几个月甚至几年才会对本案作出最终裁决。

  国际法院设在荷兰城市海牙,1946年正式开始运作,负责审理各国就国家间争端向法院提交的诉讼案件,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无法强制当事国执行。

  美国现任民主党籍总统约瑟夫·拜登支持重返伊核协议,但坚持要求伊朗先完全恢复履行协议,取消扩大铀浓缩活动等反制措施。(胡若愚)【新华社专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