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端新闻·大河报记者 房琳 闾斌

  2月3日,顶端新闻·大河报记者从卢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随着春节、元宵节临近,城区道路人、车流量聚增,为切实加强“双节”期间城区交通秩序管理,规范道路通行秩序,该大队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双节”期间城区道路 交通秩序管理工作的通告,将对行人闯红灯等10违规行为予以重点交通管理。

  具体通告如下:

  一、交通管理重点

  (一)行人闯红灯、横穿马路、跨越道路隔离设施。

  (二)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走机动车道、越线等待。

  (三)机动车闯红灯、逆行、随意停车、掉头、越线行驶、开车打手机、车窗抛物。

  (四)二、三轮摩托车、二轮电动车、自行车及其他非机动车辆在靖华路、新建路、迎宾路、东明路4条具备机动车、非机动车分离通行条件的道路进入机动车道行驶。

  (五)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六)城区道路竞速飙车。

  (七)机动车辆乱停乱放、占用非机动车道停放。

  (八)沿街商铺店内经营、流动商贩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九)农用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及大型货运车车辆违反禁限行规定在城区道路行驶。

  (十)驾驶机动车不系安全带,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

  二、严格依法查处

  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对轻微交通违法处以警告处罚,对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本《通告》规定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联合有关部门严格依法查处。

  三、严格追究责任

  (一)每月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情况通报所在单位和县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依法追究交通违法当事人和所在单位的责任。

  (二)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启动交通事故深度调查程序,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和所在单位的管理责任。

  (三)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等严重交通违法案件和交通肇事典型案例,通过县电视台、自媒体平台进行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