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至,春运开启。据媒体报道,有群众反映,其从低风险地区返乡前咨询黑龙江省鸡西市某社区防控政策,回应是“不隔离”,但返回后家门却被贴上封条,严禁外出。对此,社区表示:“这是‘当地规定’。”

  如此“当地规定”的土政策并非孤例。有的地方随意拉长政策框定的期限范围,有的地方擅自加码、层层加码……对此,央视主持人白岩松一针见血地指出:“能不能回家过节,是由部长说了算,还是由村长说了算?”

  政策落地卡在了“当地规定”的土政策上,这种现象时有耳闻:制止餐饮浪费,一些地方马上就推出了5个人只能点4个菜的“N-1”点菜模式之类的“当地规定”;本是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好政策,结果个别地方以备案之名行审批之实,引进一名人才至少得盖9个章,导致全省7个月无一名高层次人才引进;教育部已经取消一些加分项目,仍有部分地方沿用“当地规定”,导致科创赛神童频频,创新大赛变成“拼爹大赛”……

  为什么这些跑偏走样的“当地规定”屡禁不绝?分析起来,要么出于地方“利益考量”,对自己有利的“多多益善”,对自己不利的“视若无物”;要么为了逃避责任,通过“层层加码”还是“层层衰减”,与自己撇清干系;要么因为曲解了政策,歪嘴和尚念歪了经。更需警惕的是,在不少地方看来,只要打着“正确”的旗号,步子迈得越大、行为表现越极端,就是抓落实、抓执行越“负责”的表现。但实际上,这种荒腔走板的“负责”,不仅会破坏正常的社会秩序、加重基层工作人员的负担,也会损害群众利益、增加社会矛盾,实在是一种变相的“懒政”和“怠政”。

  基层工作,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政策越往基层延伸,遇到的情况往往就越复杂。对国家政策的理解、落实和执行并非是机械的、僵硬的,不少地方就很善于把中央精神与本地实际相结合,创造出许多好用管用的“好经验”,这是值得肯定的。但有些“当地规定”事实上成为政策落实的“绊脚石”,大大妨碍了政策效果的显现,甚至违背法律和常识,就必须坚决叫停、引以为戒。

  减少“政策变形”,防止一些荒唐的“当地规定”添堵添乱,不只考验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还考验着决策质量和智慧。从源头而言,要加强群众参与政策制定的制度化建设,促进各主体间形成最大程度的政策共识,同时明确实施细则,制定尽可能详尽的制度规范和要求。在执行方面,要缩减基层部门越权行为和“变通”政策的空间,让上级政策“不打折扣”、群众利益“不打折扣”。需要提醒的是,政策制定方应主动收集基层意见反馈、深入实地调研,及时纠偏、遏制“政策变形”的行为和苗头,消除这些跑偏走样的“当地规定”的生存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