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钥匙”打开争议“生锈门” 巩义市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促进纠纷化解

  □河南法制报记者孙梦飞通讯员潘正军岳瑞琪

  1月底的豫西大地,虽然还是冬天,却已是风和日丽,显出暖暖的春意。

  5年前的一起建房纠纷,让当事人老董伤心窝火,不知不觉间华发早生;而另一名当事人老李也是满腹委屈,饱受病痛折磨。几年下来,两人身心俱疲,更是势如水火……1月28日,一场由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及办案检察官参加的公开听证会在巩义市检察院举行。

  2016年6月,老董通过亲戚介绍为老李建造房屋,双方约定由老董包工包料,每平方米按380元收取。3个月后,房屋建成,老董在先期拿到5万元工程款后,要求老李支付余下的3万余元,而老李称盖房过程中使用了自家的老砖、瓷砖及其他建筑材料,且建筑面积与实际不符等为由拒付。多次讨要无果的情况下,老董将老李诉至法庭。2018年6月,一审判决老李支付老董工程款30439.16元,老李不服,申请再审被驳回。2019年7月10日,老李向检察院申请监督。

  “他们俩年纪大,文化程度不高,家境条件也都不好,这一路官司打下来,身心健康受到了极大影响。看到他们无奈而又愤慨的模样,我心里也是酸酸的。”承办该案的检察官常晓红说。

  公开听证会上,双方据理力争。该院副检察长杨景武适时“叫停”了两人的“对决”。

  政协委员孙晓蕾问询说:“一审判决后,执行阶段执行的有款项吗?”

  “进入执行程序后,老李的所有款项都被冻结了,包括粮食补贴,前期执行了10062.48元,后来还上了失信‘黑名单’。”老李的诉讼代理人康某颇为无奈地说。

  “如果老李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也就是说无论案件走到哪一步,实际上老董都很难拿到钱?”人大代表赵秋珍问。

  “事实确实是这样。”老董说。

  “办案应该从根本上化解社会矛盾,而不是就案办案,我们本着案结事了人和的原则,多方寻找化解矛盾的途径。后来了解到老李的儿子在南方工作,年轻有为,就从道义人情出发,多次电话联系沟通,老李的儿子表示愿意调解。”常晓红说。

  在大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劝慰下,颇为固执的老董脸上终于绽出了笑容:“你们的话说到了我的心坎儿上,就是榆木脑袋,也该开窍了,我同意调解。”

  在听证员和检察官的共同见证下,双方达成协议:老李再一次性支付给老董工程款4000元。困扰已久的这场民事纠纷终于画上了句号。

  “话不说不清,理不说不明,灯不拨不亮,在必须一碗水端平的前提下,我们愿意充当这个‘和事佬’。”杨景武深有感触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