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记者谢鹏通讯员高云鹏刘亚敏

  2021年1月30日这天,阳光尤为明媚,驱散了些许冬日的严寒。对于申请人张某等28人来说,这一天是值得庆贺的日子,他们拿到了被原单位拖欠了两年多的工资及补偿金,共计147万元。拿到报酬的他们,终于可以安心回家过个好年了。

  “没想到法院帮助企业渡过了难关,被拖欠了两年多的工资终于拿到了。”一声声的感谢是最真诚的心声。

  年关将至,为了让工人过好年,郑州高新区法院高度重视欠薪案件,积极发挥司法职能,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保驾护航”,坚持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不仅助力了企业复工复产,还让工人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资,做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公司经营不善,拖欠员工工资及补偿金等147万元

  申请人张某等28人曾经是郑州某医用氧有限公司员工,因公司经营不善,被拖欠了2018年4月至12月的工资。他们于2018年12月向郑州高新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要求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合同关系。2019年3月,高新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做出仲裁,裁决郑州某医用氧有限公司支付张某等28人2018年4至12月工资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等共计147万元。后因该公司未主动履行给付义务,张某等人向郑州高新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因该案涉及人数众多,承办法官杨宾高度重视,依照法律规定,在接案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但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义务,也没有申报财产。随后杨宾将被执行人公司及其法人限制高消费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为了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执行措施,杨宾带领办案团队对被执行人公司的财产情况、经营状况展开深入调查。经调查发现,该公司是一家有近30年历史的民营企业,主要业务为生产医用氧气,曾经也是行业内的排头兵、领头雁,因经营不善及行业整体情况不佳濒临破产,当时确无履行能力。

  企业想自救,法院积极支持,解除了对企业的限制措施

  2020年年初,新冠肺炎疫情袭来。在这一形势下,被执行人公司负责人韩某主动联系法院表示,目前医用氧需求量大、市场紧缺,公司若能继续维持生产,说不定会有转机,有能力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资。而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自己与公司又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司无法正常运营,希望法院能解除失信等限制措施,给公司一次自救的机会,若能正常运营,承诺将履行全部义务。

  时值全国万众一心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关键时期,杨宾也通过新闻了解到,救治新冠肺炎患者需要大量医用氧气,一些地区甚至出现了医用氧气告急的情况。杨宾考虑,如能解除对该被执行人企业的一些限制措施,使其恢复生产,不仅有可能使其逐步具备案件履行能力,更是对保障新冠肺炎患者救治有充足的医疗资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杨宾的想法迅速得到了院领导的认可和支持,随后郑州高新区法院特事特办,经被执行人书面保证后,解除了对被执行人企业的限制措施,帮助其第一时间恢复生产。

  “没想到法院帮助企业渡过了难关,被拖欠两年的工资终于拿到了”

  经过大半年时间,被执行人郑州某医用氧有限公司在疫情下活了下来,公司生产经营也逐渐步入正轨。

  该公司也信守承诺,于2021年1月底将执行款足额交至法院。1月30日,该案执行款147万元全部发放至申请人张某等28人手中,案件执结。

  领到执行款的程某激动地说:“接到领款通知的时候我都不敢相信,想着企业都要倒闭了,这笔钱要不回来了,没想到法院帮助企业渡过了难关,被拖欠两年的工资终于拿到了!”

  郑州高新区法院执行局负责人郭文政表示,在该案件的办理过程中,高新区法院执行局始终秉承最高人民法院“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具体要求,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以灵活的方式方法进行执行,既挽救了濒临破产的企业,又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在一定程度上还保障了抗疫期间特殊医疗物资的供应,真正做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