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江苏·中国江苏网讯 (张峰 朱璇) 省审计厅近日转发审计署印发的《内部审计统计调查制度》,全面启动内部审计统计调查工作。

  我省此次调查范围为全省范围内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统计内容包括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实施的审计项目及查出问题金额、发现问题数量及整改情况,根据审计建议给予有关人员党纪政务或内部纪律处分情况,向司法机关移送或报告案件线索情况等。统计调查由省、市、县三级审计机关分级负责,实现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等企事业单位及其所有下属单位“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