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端新闻·大河报记者邵可强
2月1日,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三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一司机称自己开车和后车发生事故,在高速上因为害怕不敢停车,下收费站后才报警求助。该女司机见到高速交警后,竟然情绪激动地嚎啕大哭。
高速交警三支队民警介绍了该事故的情况。2月1日,报警人王女士从卫辉收费站上高速去郑州办事,在上高速时好像与后面一辆车发生了刮擦,导致后车撞了护栏,当时她非常害怕,但不敢停车,跑到原阳收费站后才敢下站报警。
随后,事故民警与王女士取得联系,王女士在电话中显得极端恐慌。无奈之下,民警只得一边安抚王女士情绪,一边询问王女士事发时的情况。当民警告诉王女士后车只是车辆损毁,人员并无大碍时,王女士竟激动地嚎啕大哭。
当日下午,双方当事人一起来到高速交警三支队事故处理大厅,民警通过调取事发路段监控视频以及查证现场证据,确定了王女士即为当时车辆实际驾驶人,并最终认定事故双方负有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同时,对王女士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200元罚款。
就在当天,安阳市的岳女士开车去郑州办事,途经京港澳高速公路卫辉段时,手机来了个电话,就在岳女士伸手接电话时,突然发现前方一辆小型客车正在变更车道,马上就要与自己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情急之下,岳女士猛打方向,导致车辆撞上了高速护栏,道路左侧护栏及该车头部均受损严重。
民警对岳女士驾驶时接拨手持电话的行为处以驾驶证记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说,在高速公路驾驶车辆时,由于车速较快,稍不留神便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因此一定要做到全神贯注,避免驾车时抽烟、闲聊、接打电话等影响驾驶安全的行为;在驾驶车辆变更车道时,要注意周围行驶环境,正确判断车速、车距等因素,要在确保安全及不影响其他车辆的前提下正确进行变更车道。